深圳市建筑业协会专家委员会下设6个专业委员会,其职能为:
●工程质量工作委员会职能
1. 房建工程、市政工程、建筑结构工程、专业工程的评优;
2. 组织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3. 开展用户满意工程活动;
4. 组织优质工程现场观摩、讲座交流。
●资质审查工作委员会职能
1. 施工企业的年审初审;
2. 施工企业资质升级的初审;
3. 施工企业增加经营范围的初审;
4. 对进入云顶国际市场的施工企业准入的初审;
5. 取消外驻施工企业在深施工资格的审查。
●企业评价工作委员会职能
1. 开展施工企业综合评价工作,评选品牌企业;
2. 评选优秀施工企业家、优秀总工程师、优秀项目经理;
3. 评选优秀会员单位、优秀协会工作联络员。
4. 组织开展企业信用评价;
5. 向国家和省推荐优秀施工企业、优秀施工企业家、优秀总工程师、优秀项目经理。
●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工作委员会职能
1. 评选文明施工工地;
2. 评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地;
3. 评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样板工地;
4. 组织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工地观摩交流;
5. 向上级单位推荐获奖项目。
●建筑培训工作委员会职能
1. 培训计划的编制;
2. 培训鉴定项目、教学计划的制定;
3. 培训教材的组织和编写;
4. 组织开展劳动竞赛;
5. 培训的劳务工人和基层业务人员进行技能考核监定,发放证书。
●法律咨询工作委员会职能
1. 与建筑有关的法律咨询;
2. 工程风险担保的法律咨询;
3. 工程合同纠纷的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