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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2019年深圳市住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云顶国际业协会  信息提供日期:2019-06-03   浏览:4236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2019年深圳市住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深建质安〔2019〕85号

前海管理局,各区(新区)住房建设局,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市质监站、市市政站、市检测中心,市建筑业协会、市监理协会、市燃气行业协会、市勘察设计协会,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要求,结合我市住房建设领域实际,我局制定了《2019年深圳市住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9年5月29日

 

2019年深圳市住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

为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住房建设领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及对深圳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推动基层和企业严格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切实推动我市住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转好。

 

  二、活动主题

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

 

  三、活动时间

  (一)“安全生产月”活动集中安排在2019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自2019年6月1日开始,12月结束。

(三)相关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持续开展。

 

  四、组织架构

  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局长任组长,市住建局各相关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市住建局各相关处室、市质监站、市市政站、各区(新区)住房建设局(以下简称“各区(新区)住建局”)的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质安处,负责住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各区(新区)住建局要参照此做法,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组织指导相关活动顺利开展。

 

  五、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组织开展“1+1”启动仪式

  6月6日,在深湾汇云中心项目举办全市住房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同步举行在深施工企业安全纠察巡查队伍启动仪式,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推广开展企业纠察巡查活动。

  (二)组织开展“1+2”观摩活动

  1.深湾汇云中心项目观摩活动。6月6日启动仪式后,在深湾汇云项目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观摩活动,推广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先进经验,组织建设、设计、监理、施工企业进行观摩学习。

  2.组织光侨雅苑项目、太子湾广场项目观摩活动。6月初,组织开展光侨雅苑项目、太子湾广场项目观摩活动,重点示范项目标准化、信息化管理情况,企业和项目安全管理机制和落实情况等。

  (三)组织开展“四个一”安全文化宣传

  1.一场文艺汇演。6月下旬,在宝安区滨海演艺中心项目举办一场以“强化宣传教育,关爱一线工人”为主题的文艺汇演活动,进一步提高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同时发布各区及市质监站、市政站安全管理指数。

  2.一期“安全教育日”活动。6月22日,开展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的“安全教育日”活动,全市各在建工地停工半天或一天(特殊情况不能停工的除外),由施工总承包企业牵头组织,集中面向一线施工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3.一天“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6月16日,按照市安委办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安排,做好包括面对面宣传、安全设备体验、微信推广、视频推送、发放资料、接受举报投诉等现场咨询活动内容。各区住建局配合相应区安委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分会场活动。

  4.一场“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6月下旬,在宝安区石岩建工基地、福田区金来达汽配城(建安工业区)举办2019年云顶国际业职业技能大赛,包含起重工、焊工、电工、架子工、钢筋工及测量工共6个工种,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

  (四)组织开展两场专业论坛活动

  1.组织开展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论坛。6月下旬,会同市监理工程师协会和地铁集团,组织开展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论坛,研讨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和对策,交流管理经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组织开展勘察设计论坛。会同深圳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开展深圳市勘察设计行业论坛活动,加强业内交流协作,从源头把控安全风险,提高从业人员法规法规意识,推动勘察设计行业科技进步,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五)组织开展两场信息化监管研讨推广活动

  1.智能监管平台研讨活动。6月下旬,在市住建局信息化智能指挥中心开展智能监管平台建设研讨活动,总结智能监管平台建设以及市区同步使用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推广工作,提高“科技强安”水平。

  2.自动监测系统推广活动。举办高大支模自动化实时监测技术导则宣贯会及现场监测观摩会,深基坑和高边坡自动化监测观摩会,促进相关单位及人员了解监测自动化信息化发展现状与趋势,推广应用到工程实践中,实现深基坑、高边坡和高支模远程、实时监测,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六)组织开展两场应急演练活动

  1.组织轨道交通工程应急演练。6月下旬,联合地铁集团在16号线中国铁建坪山应急储备点举办应急演练,检验企业应急预案、工程项目现场处置方案的衔接性以及应急物质储备可靠性,提高应急处置实战能力。

  2.组织开展燃气安全应急演练。6月下旬,组织各燃气企业开展以“防风险、除隐患、防事故”主题的燃气安全专项应急演练,提升面对灾害的应变处理能力。

  (七)组织开展“五大领域”培训教育活动

  1.施工安全领域。组织开展质量安全监督人员“安全生产大讲堂”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同时结合我市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形势,重点开展危大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点培训。组织开展中国电建南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产业工人培训基地揭牌及开课仪式,推进产业工作教育工作。

  2.余泥渣土管理领域。开展受纳场责任单位安全生产培训,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法》、《消防法》、《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规,提高市属受纳场全体人员安全意识

  3.房屋安全领域。一是开展《深圳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主题集中宣讲活动,组织各区(新区)住建局、街道办、社区工作站、网格员等从事房屋安全管理及日常巡查的工作人员集中学习《深圳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做好《办法》正式实施的普法宣传工作。二是组织一期房屋安全管理培训班。6月下旬,组织市区两级有关安全职能部门及各区街道办、社区工作站等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学习,切实提升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

  4.物业管理领域。围绕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组织召开全市物业管理行业安全生产警示及培训活动。同时督促各区(新区)住建局根据全市物业管理行业安全生产警示及培训大会内容及辖区物业管理安全生产工作实际,举行本辖区物业管理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活动;会同各街道办,指导辖区各物业管理单位加强住宅小区安全宣传。

  5.燃气管理领域。开展全市商业用户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通过知识教学以及实操等教学方式,进一步加强商业用户从业人员燃气安全教育培训,营造燃气安全用气氛围,提高从业人员用气意识。

  (八)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深入推进施工安全整治。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区住建局和市质监站、市政站要对在建房屋市政工程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别要加大对汛期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顶格处罚、严厉处置,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开展物业行业安全监管情况督导检查。通过交叉检查方式,开展各区(新区)物业行业安全监管情况督导检查。查找问题,总结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我市物业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意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提升我市物业行业安全生产整体监管能力。

  3.开展实名制安全教育培训检查。市住建局将随机派出工作督查组,深入项目一线针对实名制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督查。对未开展培训、未按规定开展培训的在建工程,进行行政立案调查,警示约谈单位负责人,并将其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到诚信档案中。

  4.开展全市燃气行业安全隐患排查。督促各区开展燃气行业安全隐患排查,组织各企业开展隐患自查。各区各企业应分别针对检查情况形成专项报告报送我局,提出加强和改进我市燃气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意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提升我市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整体监管能力。

  5.开展市属受纳场消防用电安全检查。组织市属受纳场项目各参建单位对场内消防、用电情况开展全面的专项检查,确保市属受纳场安全有序。

  (九)推进安全生产“七进”活动

  全市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燃气企业和相关协会要结合实际,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和企业实际,认真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2.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组织并带头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重要文件以及技术标准规范。

  3.根据省、市住房建设部门的要求,组织开展建筑职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选取有代表性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开展预防建筑起重机械伤害、施工坍塌、高处坠落、火灾、汛期应急处置的应急演练。

  5.积极开展各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化宣传、文体活动,广泛调动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积极主动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

  6.燃气企业负责人应亲自参与开展一次应急预案演练活动,现场指挥,并将演练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提高员工的自救、互救能力。

7. 燃气行业协会组织全市各燃气企业负责人开展一次燃气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将近期发生的事故通报给各燃气企业,要求各企业举一反三,吸取事故教训,防范事故发生。

 

  六、“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一)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按照国务院考核组对我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巡查反馈的意见,个相关单位对存在的短板弱项和发现的问题,要开展整改和落实“回头看”,宣传整改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效果明显的经验做法,严肃处理整改问粗枝大叶、敷衍了事、蜻蜓点水的企业,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开展安全隐患曝光行。各相关单位要结合我市住房建设领域实际,选取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邀请专家、媒体深入企业和工地现场,开展安全隐患曝光活动,并跟踪执法,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三)开展“网上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相关单位要用好“12350”举报电话,开通微信等网络举报等平台,动员组织企业职工、社会公众查找身边的不安全行为并上传相关网络举报平台,经核查属实的,按规定给予奖励,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防范意识。要在网上广泛征集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非法违法行为等问题线索,针对问题集中的地方和企业,组织新闻媒体深入采访报道,紧盯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有效发挥网络监督作用。

 

  七、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地位,要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具体分工见附件1),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成立活动组织机构,制定计划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专门力量,保障经费投入,加强监督检查,加强政企合作,同向发力,形成合力。

  (二)高效协作,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各部门的合力,加强沟通协调,畅通渠道,建立健全定期沟通机制,及时商讨工作。抓好上下衔接,强化市、区联动,政企互动,通过创新活动的方式方法,吸引社会力量自觉加入到“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中。各单位新媒体政务公开平台需形成有效联动机制,相互推送活动信息。抓好活动责任单位与媒体间的立体式互动,充分发挥主流媒体、行业专业媒体的作用,行成宣传合力。

  (三)加强总结,提炼精品。各区(新区)住房建设局、各单位要加强对活动的动态跟踪,做好相关资料的搜集、整理、报送工作:

  1.请于5月29日前报送联络员信息表(见附件2)。

  2.请于6月份的每周三(6月5日、12日、19日、26日)将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表格详见附件3)报送于我局联系人邮箱,重大活动随时报送。

3.请于7月2日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材料(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以及视频、照片等佐证材料。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

 

附件: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2019年深圳市住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1.住房建设领域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任务分工表

  2.深圳市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单位联络登记表

  3.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