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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管理

关于组织审定第二届全国建筑业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通知

信息来源: 云顶国际业协会  信息提供日期:2012-04-20   浏览:2467

关于组织审定第二届全国建筑业企业
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建筑业企业,本会会员单位,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建筑业企业发展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提高我国建筑业企业管理现代化水平,促进企业管理科学进步,加快建筑业企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使建筑业经济进入创新驱动、内增长的发展轨道,经与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协调,中国建筑业协会批准,中国建筑业协会管理现代化专业委员会决定组织开展第二届全国建筑业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申报、推荐与评审工作,以进一步总结和推广我国建筑业企业管理创新经验,引导企业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全面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建筑业实现高贡献率产业、低碳绿色产业、诚信产业、高素质现代产业的发展战略目标。
为组织做好第二届全国建筑业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申报、推荐和审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建筑业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工作由中国建筑业协会主管,由中国建筑业协会管理现代化专业委员会组织开展,从2011年起每年进行一次,本次申报为第二届。
    二、本届申报的建筑业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应结合当前企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突出以下重点:建筑业企业战略转型创新、技术创新、节能环保、服务创新与市场开拓、信息化与数字化管理、跨国经营与国际贸易争端处理、品牌建设与经营模式、并购重组与资源整合、财务管理与风险控制、人才开发与绩效管理、企业文化与软实力建设、劳动关系与社会责任管理、降本增效与精益管理等。
    三、申报单位要遵照《全国建筑业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努力发掘优秀管理创新经验,认真总结、申报成果;突出申报成果的创新性、实践性和效益性。
四、申报企业应按照《办法》要求,在认真总结成功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着力撰写成果主报告,认真填写成果推荐报告书,如实计算和阐述成果效益,按时完成电子申报和书面申报工作。
    五、成果申报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成果审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审定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以任何形式向企业索派款项,不得增加企业负担,并坚决防止借此对企业进行检查评比。
    六、首届全国建筑业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电子申报和书面推荐材料报送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30日,过期不列入本届审定范围。
全国建筑业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审定、发布的具体事宜,请与本会秘书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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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电子版本及相关附件、申报表格请到中国建筑业协会网站(http://www.zgjzy.org/NewsShow.aspx?id=3026)或中国建筑业协会管理现代化专业委员会网站(http://www.jzgl.org/)下载
 
                                            中国建筑业协会管理现代化专业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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