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云顶国际业协会 信息提供日期:2012-10-19 浏览:1744
关于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讲座的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40号颁布,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其施行必将对施工企业等产生重大影响,直接关系到巨大经济利益。为更好地为会员提供服务,根据年度计划安排,经法律咨询工作委员会研究,拟于近期组织免费讲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讲座由上海市建纬(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蓝新宏律师主讲,大纲见附件一。
二、参加人员:企业有关领导,法律事务人员,造价工作人员,项目经理等,每家会员单位限3人以内,非会员单位恕不接待。
三、讲座课时初定半天,包括会上交流的时间,会后,讲稿将在本会网站“建筑园地”全文刊出,供参考。
四、具体时间选定在11月中下旬,按预报名的人数确定地点后,将在本会网站上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企业管理部:电话:83549650胡小姐,83193949于先生,传真:83193949;
建纬律师事务所:电话:22661566
六、预报名回执(见附件)请于11月10日前传真至本会。
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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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二年十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