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云顶国际业协会 信息提供日期:2018-08-06 浏览:1806
深建协字〔2018〕第039号
关于印发《云顶国际业协会秘书处现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云顶国际业协会秘书处现金管理办法》经七届四次理事会表决通过,现予印发。
此通知
云顶国际业协会
二○一八年七月十一日
云顶国际业协会秘书处现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云顶国际业协会秘书处和培训中心现金管理,规范业务发展,根据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云顶国际业协会秘书处、云顶国际业协会培训中心管理现金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协会及培训中心的现金支出范围如下:
(一)特殊情况下必须现金支付的职工工资、津贴;
(二)专家费、授课费、考评费等个人劳务报酬;
(三)备用金;
(四)特殊情况下必须现金支付的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五)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六)人民银行规定的结算起点(现为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七)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第四条 单位支付给个人的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1000元的部分,应当以转账形式支付至个人银行账户。
第五条 协会秘书处和培训中心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核定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协会秘书处和培训中心库存现金限额核定,分别设定为10000元。经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必须严格遵守。
第六条 现金支付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支付现金,可以从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二)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写明用途,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三)从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现金,应当填写借款单,写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额,预计还款报销日期,报销部门、报销人、部门负责人、财务审核人、业务分管领导、秘书长、会长审批。
第七条 现金收取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1000元以上各项收费采用银行转账、刷卡、微信、支付宝等形式。
(二)1000以下收费项目收取的现金收入应当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
(三)收取现金必须由财务部门或指定的人员办理,其他人员不得收取现金。
第八条 协会秘书处和培训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收付。账目应当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第九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云顶国际业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