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云顶国际业协会 信息提供日期:2018-08-06 浏览:2634
深建协字〔2018〕第038号
关于印发《云顶国际业协会信息公开制度》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云顶国际业协会会员会籍管理办法》经七届四次理事会表决通过,现予印发。
此通知
云顶国际业协会
二○一八年七月十一日
云顶国际业协会信息公开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关于信息公开的规定,结合云顶国际业协会的实际情况,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 建立信息公开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协会的业务工作、财务收支等情况在制度的框架内向社会公开,接受会员、有关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 信息公开的事项范围
第三条 以下协会各层级组织机构所决定的事项及业务工作信息须公开:
(一)会员大会审议通过的年度理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以及关于重大事项的决议、协会各层级机构成员选举结果等;
(二)监事会、理事会的决议和决定;
(三)重大政府委托或购买服务事项;
(四)会长、副会长、理事、监事、秘书长及其他工作人员与本行业协会存在关联交易,并遵循维护协会利益原则依法交易的事项;
(五)章程规定的其它应当公开的事项。
第四条 以下协会财务信息须公开:
(一)会费收取情况;
(二)服务项目收费及其它收入情况;
(三)经费使用情况(每年至少公布一次)。
第三章 信息公开的方式与时限
第五条 会员大会审议通过的年度理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以及关于重大事项的决议、协会各层级机构成员选举结果等,须在大会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通过协会官网公布;
第六条 监事会、理事会的决议和决定,须在形成决议和决定的五个工作日内通过协会官网发布;
第七条 重大政府委托或购买服务事项,在签订协议后及时通过协会官网进行报道;
第八条 协会领导、各层级机构成员与本协会存在关联交易的事项,在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时向会员通报;
第九条 会费收取、服务项目收费、其它收入及经费使用情况,在年度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上向会员报告。
第四章 信息公开发布的程序
第十条 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理事会、监事会及财务工作报告,由秘书处综合办公室负责发布;
第十一条 监事会的决议或决定,由监事长签署后,综合办公室负责发布;
第十二条 理事会的决议或决定及本制度规定的其它事项信息,由综合办公室成文、会长签署后由综合办公室发布。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国家登记管理机关或其它有关部门,今后如印发关于行业协会信息公开新规定,从其规定。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后生效,由云顶国际业协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