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云顶国际业协会 信息提供日期:2018-08-06 浏览:3293
深建协字〔2018〕第042号
关于印发《云顶国际业协会会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云顶国际业协会会费管理办法》经七届四次理事会、七届四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此通知
云顶国际业协会
二○一八年七月十一日
云顶国际业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促进协会健康发展,依据《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云顶国际业协会章程”、有关部门“规范行业协会收费管理”的规定,结合云顶国际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均应按本规定缴纳会费。
第三条 根据本协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协会历年来管理成本,以及协会今后发展的需要等因素,制定合理的会费标准,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实施。
第二章 会费缴纳管理
第四条 协会会员会费按年收取。
第五条 会费缴纳的时间,原则上定为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缴交本年度会费,具体以当年的缴费通知为准。
第六条 协会会员会费计算的依据为,上一年度完成的建筑业总产值,划分四个档次。
第七条 协会会员加入各分支机构时不重复收会费。
第八条 会费缴纳的程序如下:
一、会员管理部门依据《广东省深圳市建设行业统计报表》划分档次, 确定各会员应缴纳会费的数额。未进入广东省建设行业统计平台的企业,需核实在深圳地区建筑产值情况,确定缴纳会费的数额。
二、会员管理部门负责发布缴费通知、各会员应缴数额;
三、财务部门收到会员缴纳的会费后,开具会费收据。
四、会费收取情况按协会有关信息公开制度规定予以公布。
第三章 会费支出管理
第九条 本协会会费主要支出用途为:
一、协会各种业务活动费用开支
1.各种工作会议,如年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报告会、学术会、研讨会、表彰会等;
2.调研考察费;
3.科技活动费;
4.刊物编辑出版费;
5.各种资料印刷费;
6.国内外来访接待费;
7.报刊、杂志宣传费;
二、人员经费及管理费,包括人员工资、福利、奖金、聘用费、办公费、差旅费、房屋租赁费、管理费、水电费、车辆费、职工教育费、保险费等;
三、协会业务发展及固定资产投资费(创办经济实体);
四、其他合理使用的费用。
第十条 会费使用原则:
一、 本着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编制预算,按照协会财务管理的规定合理使用会费;
二、 根据结余情况,提取下年度发展基金,协会创办经济实体及固定资产投资均从发展基金中列支。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秘书长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负责协调、监督职能部门的会费收取工作。
第十二条 在规定时间内缴交会费确有困难的单位,可书面申请推迟或减免会费。申请缓交会费的单位经协会秘书长批准,可以推迟缴纳,推迟时间最长不超过3个月;申请减免会费的单位经会长批准后减免。协会会籍管理部门负责会员会费减免的处理程序。
第十三条 不履行会员义务,在次年3月1日前仍不缴纳会费的单位,按会籍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云顶国际业协会会费管理办法》(深建协字〔2012〕第02号)废止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云顶国际业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附件:云顶国际业协会会费标准
协会会员会费根据上一年度建筑业总产值分四档按年收取
上一年度建筑业总产值 |
会费标准 |
8亿元(含)以上 |
3万元 |
8亿元以内4亿元(含)以上 |
2万元 |
4亿元以内1亿元(含)以上 |
1万元 |
1亿元以下 |
0.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