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云顶国际业协会 信息提供日期:2007-08-15 浏览:1917
同时,省劳动保障厅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制定建筑施工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争取在今年出台实施。
劳动违法案件4成是拖欠工资
孙洁等省人大代表在建议中提出,《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自颁布以来,贯彻执行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侵犯职工收入分配权益问题依然存在,主要是拖欠、克扣职工工资问题突出,部分企业工资计算不规范,压低计件工资单价,劳动定额畸高,最低工资标准往往被作为标准工资或最高工资等。2005年以来,在全省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处理的违法案件中,拖欠工资案件3.53万宗,占案件总数的41%。
有代表建议,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同时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建立行政和司法联动打击欠薪逃匿的机制,提高对欠薪逃匿行为的遏制效果和惩处力度。建立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对严重违法的企业实行公开曝光。
两项制度争取今年出台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在答复中介绍,有关部门努力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制度。今年将力争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0%以上,2008年各类企业与劳动者普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目标。
对于“老大难”的欠薪问题,记者从答复中获悉,省劳动保障厅正在会同省建设厅、总工会、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加快制定建筑施工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通过强制建筑施工企业在银行预存工资保证金,实行专户管理,确保欠薪问题能够得到及时解决。该制度争取在今年出台实施,并逐步扩大到其他存在欠薪问题的行业和企业。
对于恶意欠薪行为,省劳保厅还表示,将在去年劳动保障与公安部门采取行政司法联动打击恶意欠薪逃匿行动的基础上,建立包括劳动保障、公安、税务、工商、法院、检察院、海关等部门协调行动的,更为广泛的行政司法联动长效机制,争取在今年出台实施《广东省行政司法联动制裁恶意欠薪逃匿暂行办法》。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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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工资集体协商须解“四不”
企业不愿谈 职工不敢谈 不会谈 工会不能谈
日前记者从省劳动保障厅获悉,到2010年,全省各类建立工会的企业基本建立起比较健全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据悉,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累计签订工资集体协议1.4万多份,覆盖企业4.4万多家,涉及职工240多万人。
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
目前,在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推行工资集体协商,普遍存在“四不”情况:企业不愿谈,担心协商工资损害了企业方的利益;职工不敢谈,担心提出协商要求被企业解雇;职工对相关工资法规政策不熟悉不会谈;工会组织不健全不能谈。
据悉,全省已在广州、珠海、江门等地开展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