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云顶国际业协会 信息提供日期:2017-01-25 浏览:6498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做好2016年建筑业统计年报和2017年定期报表工作的通知
各建筑业企业: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建筑业统计年报和2017年定期报表工作的通知》(粤建市函〔2017〕191号,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要求,2017年继续执行“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月度快速调查”制度。为做好我市建筑业2016年年报表及2017年定期报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凡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资质并在深圳市取得营业执照的市属及驻深的建筑业企业(总公司或分公司在深工商登记的)均要求报送建筑业统计报表。
二、建筑业企业登录广东建设信息网主页(www.gdcic.net)或“行业统计”网页,市属企业凭粤建通法人卡,驻深企业凭我局提供的企业用户名和密码进入“广东省建设行业统计工作平台(建筑业统计)”(以下简称“建筑业统计平台”)填报统计数据,并对本企业上报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三、2016年年报和2017年定期报表报送要求:
(一)2016年年报
1.建筑业企业须于2017年3月30日前登录“建筑业统计工作平台”在线填报2016年度年报数据,并打印由该系统生成的纸质报表,每张报表均加盖企业公章,由统计报表的填报人员本人送云顶国际业协会审核;
2.报送年报报表同时需要提交《建筑业统计工作人员名单》(附件2)和《建筑业补充指标》(附件3);
3.为使企业正确快捷到现场提交年报表,请企业自带“粤建通法人卡”,以便在审核发现错误时可以现场上网修改。因系统有时不稳定,请企业尽早报送,以免漏报;
4.报送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7022号,鲁班大厦写字楼23楼2315室。
(二)2017年定期报表
月报报送月份为2017年2-12月(1月份免报),建筑业企业须于每月1日至20日内登录“建筑业统计工作平台”填报上月累计完成数据(遇节假日不顺延)。
四、2016年度部分企业有漏报月报现象,深圳市建筑业协会另发补报文件通知(详见云顶国际业网相关通知,登录网站:www.itucd.com)。
五、为使企业更好地掌握统计报表制度和上报系统的操作,3月上旬将开办统计业务讲解班,深圳市建筑业协会将另发培训通知(详见云顶国际业协会有关统计培训通知,登录网站:www.itucd.com)。
六、云顶国际业协会负责审核、汇总企业上报的报表(年报、月报),同时对未及时上报的企业进行催报。
联系人:李振芳、苗靖,联系电话: 83193953、83549650。
七、统计报表填报管理
(一)统计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请各企业安排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员从事统计工作,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并按要求真实、完整、及时地报送统计年报和月报。
(二)对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提供不真实或不完整统计资料的企业,我局将约谈企业负责人,责令其改正,并且纳入动态核查范围,必要时给予警告或予以通报。
(三)市住建局管理人:舒放,联系电话:83785126。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6年建筑业统计年报及2017年定期报表工作的通知(粤建市函〔2017〕191号).pdf
附件:统计工作人员名单.doc
附件:建筑业补充指标.doc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7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