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云顶国际业协会 信息提供日期:2011-12-19 浏览:4323
中国建筑业协会
建筑企业经营和劳务管理分会文件
建协经〔2011〕16号
关于举办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建筑企业职业经理化建设,加强新时期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的评价与资质认证工作,我会定于2012年元月上旬在桂林市举办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建筑业企业管理(建筑企业领导艺术与管理能力、建筑企业战略与市场营销、建筑企业人力资源与企业文化、建筑企业财务与资本运营、建筑企业法律与合同管理等)、工程总承包与项目管理等。
二、培训对象
各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劳务企业、工程勘察企业、工程设计企业、工程监理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工程项目管理和其它管理类岗位人员等拟申报职业经理人和高级职业经理人的人员。
(一)职业经理人认证申报条件
1.在学历、职称与工作经历方面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取得中等学历,从事企业经理管理工作满12年。
(3)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满10年。
(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满8年。
2.在任职及从业经历方面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具有资质的企业有关部门或组织担任领导职务。
(2)在具有二级资质的企业中主持或负责某项业务工作。
(3)取得建设部原颁发的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二)高级职业经理人认证申报条件
1.在学历、职称与工作经历方面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满12年,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满10年,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获得全国优秀项目经理称号。
2.在任职及从业经历方面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具有特级资质企业任经营管理部门领导职务及以上,或在该资质企业下一级组织担任领导职务。
(2)在具有一级资质企业任经营管理部门正职领导职务及以上,或在该资质企业下一级组织担任正职职务的领导。
(3)在具有二级资质企业担任正职职务的领导(包括专业企业)。
(4)担任大型工程项目经理或国际工程项目经理。
(5)特殊贡献人才:①获得国家级工法、省部级以上科技奖; ②市级劳动模范、优秀企业家称号。
(6)取得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资质认证书满5年者。
三、培训与认证费
每人2300元(包括培训费、认证费),参训学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四、证书及提交材料
对培训合格人员颁发《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培训合格证书》。符合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资质认证条件的学员,通过认证程序后,颁发经《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资质证书》。报到时须提交的材料:
1、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三张;
2、《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评价与资质认证申报登记表》(见附件:1),此表格可从www.cpmchina.com)首页左侧的“下载专区”下载,请报名参训人员认真填写,并交所在企业初审盖章;
3、身份证复印件、最新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任职证书或项目经理证书、建造师等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
培训地点:广西桂林(具体地点开班前一周在中国工程项目管理网www.cpmchina.com培训与会议信息栏目上公布)。
六、其它
请参加培训人员
联 系 人:
毕 杰 010-62145379
王世锋 010-57037588 80146983(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