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云顶国际业协会 信息提供日期:2015-06-26 浏览:4917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参加安全生产法
专题讲座的通知
各区住房和建设局、宝安区建设局、各新区城建局,市质安一站、质安二站,各行业协会,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根据市领导的指示精神及市安委办的有关工作安排和部署,定于2015年6月30日在市民中心举办专题讲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讲座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6月30日(星期二)上午9:30-11:40
地点:市民中心B区多功能厅
二、主讲人及讲座内容
主讲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总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支同祥同志。
讲座内容:
(一)修订《安全生产法》的思路与安全生产重大问题解读;
(二)新《安全生产法》与地方安全生产条例的融合;
(三)基层如何落实新《安全生产法》。
三、参加人员
(一)各区(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的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及安监站(质安站)主要负责人;
(二)局机关法规处、市场处、勘建处、质安处、燃气处、质安一站、质安二站主要负责人。
(三)市建筑业协会、市监理工程师协会、市装饰协会主要负责人;
(四)部分施工(市建筑业协会负责通知150名代表)、监理(市监理工程师协会负责通知50名代表)、装饰(市装饰协会负责通知50名代表)企业相关负责人。
合计约300人。
四、注意事项
(一)请各部门、各单位确定参会人员,并将参会人员名单回执(见附件)于6月29日(星期一)中午11点前传真至市住房建设局质安处(传真号:83788055);
(二)请参会人员于9:20前入场,并按指定区域就坐;
(三)讲座开始时,请关闭移动电话或调至静音模式,保持现场安静。
特此通知。
附件:参会回执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5年6月26日
(联系人:刘勇刚,联系电话:83788510、13510797172;
彭志明,联系电话:83788051、13902993521)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办公室 2015年6月26日印发
附件
参会回执
参会单位:
姓名 |
职务 |
联系方式(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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