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 信息提供日期:2018-04-26 浏览:9069
市人居环境委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2018年“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深府办规〔2018〕6号)有关要求,我委牵头组织草拟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为确保通告落地实施,现向有关行业部门、协会及相关单位等征求意见,请将反馈意见以按格式(附件3)于5月8日前将相关意见书面反馈我委,逾期视为无意见。
附件:1.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编制说明
3.《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表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
2018年4月25日
(联系人:陈远清,电话:82772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