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云顶国际业协会 信息提供日期:2011-08-04 浏览:3382
深建协字(2011)第 005 号
关于全面贯彻08计价规范,
进一步改善我市施工企业生存环境的请示
深圳市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08年以第63号公告发布的《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08计价规范)系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500-2008,自
我市对该规范的实施做了大量的工作,收到了一定的成效。特别是在全国率先改变最低价中标导向,使施工企业的生存环境有所改善。据本会统计,房建总承包金质品牌企业前10名的产值利润率由2005年至2009年依次为:2.32%,2.6%,2.27%,2.69%,3.42%,但是,由于我国正处于城镇化的特殊阶段,国家经济正处于转型升级的矛盾多发期,加之,建筑市场固有的供大于求的矛盾,08计价规范在大多数地区没有得到全面贯彻,已成为影响施工企业生存发展的最迫切问题。上海市出台《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若干意见的通知》,调整市场规则,调控市场秩序,贯彻情况比较到位,受到全国各地的广泛好评。我市贯彻08计价规范的现状与全国多数城市类似。2010年初,根据近年来广大施工企业的强烈要求,本会向市住建局专题报告,拟开展08计价规范贯彻情况的专题调研,受到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该局安排建管、质安等处室及造价站等单位,与本会相关人员及企业人员代表一道,专程赴上海学习取经。调研组感到上海市建交委维护市场公正的做法,确实值得借鉴。在
这些问题具有严重的危害性。仅就建筑行业而言,涉及市场规则、市场秩序、资金流动等企业生存环境的重要条件;放任下去,不仅建设工程质量无法保证,投资目的无法实现,而且,城市建设的目标与进程也将大打折扣;建筑业具有高度的产业关联性,一旦无法脱困,势必影响关联产业的发展;建筑业具有劳动密集的特点,在城市化的当下,更是容纳农村转入城市劳动力的重要行业,具有明显的社会弱势群体特点,房价高企、房地产业暴利与建筑业拖欠工资的现象并存,说明存在严重的社会分配不公,行业内的从业人员没有充分享受改革成果,这不利社会安定,有损城市声誉,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现将调研报告呈上,并就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由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出台贯彻08计价规范的实施意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造价主管单位以及招标文件审查、合同备案等单位切实负起责任。
二、在当前市场供求关系失衡、市场主体之间地位失衡的情况下,建立招标文件审查制度,对不执行08计价规范的招标文件督促整改,否则不得进行招标。
三、规范建设工程变更的计价及价款支付。
四、强化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程序。
五、废止闭口合同,建立科学合理的结算调差办法。按08计价规范确定的相关调差原则对相关材料、人工、机械费实行调差。
六、调整《深圳建设工程价格信息》编制的指导思想,充分体现经济特区的价格优势。
七、推行建设工程质量保修的保函制度。
八、本会拟与在深的仲裁机构合作成立工程合同纠纷调解中心,以此中心的启动为契机,化解纠纷,改善我市施工企业生存环境。
此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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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一年元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