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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切实构建和谐建筑业

信息来源: 云顶国际业协会  信息提供日期:2008-01-21   浏览:4994

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切实构建和谐建筑业


--市建设局建管处处长在实施劳动合同法报告会上的讲话


2007629,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将从200811开始施行。《劳动合同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全面调整劳动关系的一部重要法律,对于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建筑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是吸纳城市就业人员和进城劳务工的主要行业(有关数据)。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农村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建筑业从业人员面临较大的就业压力,建筑业劳动关系日趋紧张,拖欠劳务工工资现象时有发生。依法规范劳动用工,保障企业的正当利益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确保建筑业科学发展、切实构建和谐建筑业的一项重要工作。

.充分认识制定《劳动合同法》的重要意义

第一,是尊重劳动,保护劳动者的重要举措。《劳动合同法》通过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终止等作出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我国国情的相关规定,在尊重用人单位用工自主权的基础上,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全面履行劳动合同,引导用人单位合理约定劳动合同期限,规范用人单位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行为,要求用人单位在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必须依法支付经济补偿,从而在劳动者十分关心的这些问题上,有效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劳动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社会活动,劳动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所以,以人为本,重要的是要以劳动者为本;社会和谐,重要的是劳动关系的和谐。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是保证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前提和基石。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一方面有共同的利益,另一方面又有不同的利益需求,是一对既统一又对立的矛盾共同体。《劳动合同法》在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同时,侧重于维护处于弱势一方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以实现双方之间力量与利益的平衡,从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第三,是完善劳动保障法律体系的重要举措。劳动合同在保护劳动者各项劳动保障权益中发挥着关键作用。劳动合同一方面可以从形式上确立劳动关系,从而为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各项法定权益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又从内容上具体约定了劳动者的工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等权益,从而为劳动者实现和保障自身的权益提供了依据。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决定了《劳动合同法》在劳动保障法律体系中处于基础地位,这不仅可以直接维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权益,而且还可以起到间接维护劳动者的其他各项劳动保障权益的作用。由此可见,《劳动合同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在完善劳动保障法律体系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认真学习,深入研究,准确把握《劳动合同法》的精神实质

《劳动合同法》是我国在对劳动关系现状以及发展趋势作出准确判断的基础上,科学制定的一部重要劳动法律,既是对我国现行劳动法律制度的继承,又体现了新时期新阶段的鲜明特点,内容丰富,体系完整,在贯彻落实工作中,要认真加强学习研究,准确把握精神实质。

第一,在保护劳动者就业权益方面有新突破。为了促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提高劳动者就业的稳定性,《劳动合同法》从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和解除等方面作出了强制性规范。

第二,在明确用人单位法律责任方面有新突破。为保证劳动合同制度在各类用人单位切实得到执行,促进用人单位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保护守法企业的积极性,《劳动合同法》加大了对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第三,在保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方面有新突破。《劳动合同法》在对劳动者实行倾斜保护的同时,对保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促进用人单位健康发展给予了必要的关注,作出了相应的法律规范。

第四,在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方面有新突破。为了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劳动合同法》不仅立足于调整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重点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和终止等作出了全面、具体的规范,体现了对劳动者个人权益的保护,而且从调整集体劳动关系和社会劳动关系入手,对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进行整合,从而形成了从微观到宏观多层次的劳动关系协调制度体系(动员会市长讲话),。

第五,在确定事实劳动关系方面有新突破。《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改变了《劳动法》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作为建立劳动关系的主要标志的做法,较好地解决了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带来的问题,有效保证了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享有劳动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

.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切实构建和谐建筑业

在过去的几年里,全国集中开展了清欠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根据各建设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我局高度重视解决建筑业欠薪问题,做了大量工作,据统计:截至目前共处理了拖欠建筑劳务工工资案例1070宗,追回拖欠工资21887.76万元,涉及建筑劳务工人数22650人。通过长期的清理拖欠建筑劳务工工资工作实践,我局虽然为一部分劳务工争取到了合法权益,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建筑业紧张的劳动关系,但我们又深感忧虑,由于受历史、政策、体制、发展等原因的影响,建筑业欠薪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现在的做法基本上是在忙着堵漏,治标不治本。

《劳动合同法》以社会公平正义为价值追求,坚持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的立法宗旨,坚持促进用人单位发展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统一,坚持增强劳动者就业的稳定性与保持劳动力市场活力的统一,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共创和谐的思想,对解决建筑业欠薪问题,缓解建筑业劳动关系,最大限度地调动企业和劳动者的积极性,确保建筑业的科学发展和构建和谐建筑业具有重要意义,必须予以坚决贯彻落实。

第一,各企业一定要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学习贯彻《劳动合同法》重要性的认识。当前,可能会有企业存在一种错误观念,认为新的《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将会给大大增加企业经营成本,因此采取各种各样的措施或方式,企图规避法律。我们认为,这些都是属于错误的意识和做法,这不仅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而且可能会更加容易激化劳务工和企业的关系,造成企业更大的损害。事实上,深入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营造和谐稳定的劳动用工关系,不但能够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而且也是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壮大。这就是我们经常所说的实现企业经济效益与工人合法权益的“双赢”结果。

第二,全力配合劳动保障部门和各级工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工作,组织职工深入学习《劳动合同法》,全面把握《劳动合同法》的精神实质,为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奠定认识基础。

第三,建筑业协会要协调组织企业做好《劳动合同法》的贯彻落实工作,可以举办各种培训班,聘请专业法律人士宣讲《劳动合同法》。各企业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案,培训工作人员,成立工作班子,做好企业内部的解释和教育工作,统一企业职工思想,以求积极稳妥地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

第四,各施工企业应当严格贯彻执行建筑劳务分包制度。近年来,由于劳务市场不规范,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现象比较严重,在全国各地造成了大量的农民工上访和恶性事件,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造成拖欠的原因,主要是“包工头”非法用工、违法劳务分包。为了进一步规范建筑行业的劳动用工关系,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省建设厅的统一部署,我局从200610月份开始在全市范围内逐步推行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要严格执行建设部和我市有关建筑劳务分包的政策、规定,对于二类及以上的政府和社会投资工程中的地基基础和主体部分,必须要将所承包建设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分包给有资质的建筑劳务企业,不得挂靠分包给无建筑劳务分包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并应当敦促建筑劳务企业与劳务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第五,各企业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劳动用工制度。《劳动合同法》对于规范用工关系都有很多新的规定和精神,待会还有两位律师将作更加详细和精彩的讲解。在此,我想管理工作的实践谈些看法:目前,我市正在推行建筑劳务制度,但是,最近我们发现有部分工程虽然名义上采用建筑劳务企业,实际上仍然是层层转包、非法用工问题仍没得到解决。因此,必须再次强调,各施工企业,特别是建筑劳务企业,一定要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劳动用工关系,防止变相的转包挂靠。我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将会同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对于发现有违反《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我们将坚决从严处理,决不手软。

当然,在积极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的过程中,一方面,我们必须强调企业要守法经营,对违法企业要坚决查处,加大违法成本。另一方面,我们也会采取相应政策措施,积极扶持企业的发展,特别是我们的建筑劳务企业和劳务市场的发展。对此,我们也有一些考虑:

一是建立健全我市建筑劳务分包制度,正在制定《深圳市建筑劳务分包管理暂行办法》,以促进建筑劳务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是利用资质审批权,积极培育一批本地建筑劳务企业,壮大劳务队伍规模,适应劳务分包的需

三是协调造价管理部门,及时发布有关劳务指导价格,客观反映市场行情;

四是逐步在全市建设工程承发中强制实行建筑劳务分包制度。从今年91日开始,我市已经开始在二类以上政府和社会工程中强制推行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并实行办理施工许可前劳务分包合同备案制度。下一步,我们将逐步将强制实施的范围扩展到所有建设工程领域。

五是针对劳务企业有关纳税政策问题与税务部门协商沟通,应合理界定总包与劳务分包的纳税政策。

六是推行业诚信管理制度,即将出台诚信管理办法,开展行业诚信评价工作,优化市场竞争环境。

七是完善招标投标制度。正在抓紧出台的67号文件升级版,比如最低价中标问题,公平与择优问题等。我们相信,随着招标投标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恶意低价竞争的问题将逐步得到改变,对于完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也将起到促进作用。

八是加快推行劳务工“平安卡”制度,强化劳务工培训,提高劳务人员素质。

 

 

2007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