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金鼎安全 信息提供日期:2018-04-10 浏览:3387
为吸取4月9日汕头市濠江区建筑工地施工升降机坠落造成4人死亡事故教训,有效防止和遏制施工升降机坠落等安全事故,深圳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发布了建筑工地施工升降机使用有关要求重申,内容如下:
一、施工单位必须配备专职机管员,所有施工升降机内必须安装人脸或虹膜识别系统,严禁非识别系统允许人员操作;
二、严禁在最上一道附墙装置以上楼层开设层门,建议拆除最上一道标准节上的齿条以防止梯笼冲顶;
三、防坠安全器必须在标定有效期内使用,并定期进行防坠落试验;
四、加节后必须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严禁加节后未重新安装上限位开关及上极限开关情况下使用施工升降机;
五、做好日常检查和保养,标准节连接螺栓应作为日常检查必检项,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用并在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