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新营造 信息提供日期:2018-10-12 浏览:2921
浅析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现状及减量化措施
文/Article >钟志强 孔德宇
作者单位:中建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摘 要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筑行业迅速发展,随之产生的建筑垃圾也日益增多,本文主要分析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现状及综合利用情况,同时对现阶段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处置过程中遇到问题进行总结,提出相应对策,具体包括推行房屋拆除与建废物综合利用一体化管理模式;建立全市房屋拆除工程信息共享机制,协作周边城市;抓紧落实完善相关标准及激励办法;以EPC 模式推广装配式建筑,充分发挥该模式在环境领域的优势。
1前言
建筑废弃物通常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也被人们称作“放错地方的矿产资源”。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筑行业迅速发展,随之产生的建筑垃圾也日益增多。由于管理的欠缺,建筑垃圾被随意堆置,造成产生的环境问题日益严重。根据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在京发布《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发展报告(2014 年度)》中显示,近几年,我国每年产生的建筑垃圾总量约15.5 亿~ 24 亿吨之间,占城市垃圾的比例约为40%。仅2014 年,我国建筑垃圾产生量就超过15 亿吨。而这个数字还在随着城镇化步伐加快、更大规模的建设步伐逐年递增。2020 年左右,我国建筑垃圾产生量可能将达到峰值,据住建部公布的最新规划,到2020 年中国还将新建住宅300 亿平方米,由此产生的建筑垃圾至少达到50 亿吨[1]。
预计2017 ~ 2020 年,深圳市建筑废弃物产生总量约3.97 亿方,年均产生量约9920 万方,其中政府投资工程弃土约6450 万方,社会投资工程弃土约2700 万方,拆建物料约770 万方,主要通过海陆外运、受纳填埋、围填海、工地回填、综合利用等渠道处置。目前,深圳市市内建筑废弃物处置能力严重不足,主要依靠外运处置,外运年消化7800 万方,占比达82.7%[2]。
2深圳市建筑废弃处置状况
(1)政策分析
深圳市对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进行政策扶持及资金资助,涉及发改、规土、财政、住建、交通、水务、人居环境、科创、经信、税务等多个行政主管部门,虽然国家和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扶持和资助政策给出了相关规定,但在深圳市实际实施工作中仍缺乏系统梳理。
目前,国家和省市对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扶持和资助政策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2004〕31 号)第八条指出“各级人民政府对在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以及相关的综合利用活动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住建部令〔2005〕139 号)第四条规定“国家鼓励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优先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广东省建筑废弃物处理条例(征求意见稿)》(2016)第二十四条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列入科技发展规划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建设用地,并在产业、财政、金融等方面给予支持”;《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处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17)第三十五条规定“市、区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生产、销售、使用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的优惠政策,扶持和发展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鼓励企业利用建筑废弃物生产建筑材料和进行再生利用”[2]。
2017 年12 月,深圳市住建局公开发布了《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激励办法》(征求意见稿),从地租减免、产品推广、税收优惠、贷款贴息等政策扶持及现场移动式综合利用、综合利用产品销售、综合利用示范项目、综合利用能力建设等资金资助方面对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激励政策做了全面的规定,并约定了相关机构部门职责和监督法律责任。
(2)建筑废弃物综合处理企业运营状况
目前,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处置工作依靠综合利用年消化460 万方,占比仅为4.6%,每综合利用100 万吨建筑废弃物,节约填埋用地约100 亩,可节约天然石材45万立方米,同时还可减少填埋处理所带来的地下水体及土壤污染,如果采用移动式现场处理,还可减少外运5万车次,相应节省运输费用约3000 万元。在拆建物料综合利用方面,深圳市拥有22 家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其中7 家具有固定式建筑废弃物破碎生产,再生建材产品主要包括骨料、混凝土实心砖、混凝土路面砖、混凝土透水路面砖、混凝土植草砖、非承重混凝土多孔砖、混凝土水工砖、混凝土预制构件、轻质内隔墙板、干混预拌砂浆等。
在工程弃土综合利用方面,深圳市现有两座泥砂分离生产线,分别为宝安福永的申佳原环保和龙岗布吉的钰洁环保,年处理能力共约150 万吨,同时在龙岗新坑受纳场和坪地综合利用实验室内建有2 条中试生产线,正在研制陶板、加气混凝土保温砌块等各类工程弃土再生建材产品。但是由于建材市场竞争激烈,部分企业甚至存在“来料吃不饱”、“产品卖不出”、“企业被关停”等多重困境。
(3)建筑废弃物受纳场运营情况
除了发生事故的光明红坳受纳场,深圳市可使用的余泥渣土受纳场主要有部九窝二期、新屋围建筑垃圾利用场、龙岗新坑受纳场、坪山新区甘角落受纳场和沙田秀禾路受纳场、宝安区西部沿江新城土地平整工程等6座受纳场。
部九窝余泥渣土受纳场位于龙华新区与南山区交界处,福龙路西侧,分一、二期建设,是深圳市工程建设弃土为数不多的受纳场之一。部九窝受纳场一期2008 年10 月启用,2013 年3 月填满封场,现由市城管局环境卫生管理处管理。为解决深圳市轨道交通三期工程等重大建设项目弃土出路问题,2012 年1 月5 日,市政府召开关于研究加快深圳市余泥渣土受纳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等问题的会议,确定由市城管局负责建设部九窝受纳场二期工程,部九窝受纳二期总设计库容3800 万方。2018 年2 月,经深圳市政府同意,启动部九窝受纳场二期封场工作。部九窝二期目前已正式停止运营,不再受纳弃土。截至2018年4 月30 日,现场封场施工单位已基本完成场内的永久排水设施施工,目前正进行绿化补植及管养[3]。
新屋围建筑废弃物受纳场位于深圳市南山区西丽新屋围村、平山村(塘朗山西部山脉),2016年12月1日全面开放,只受纳建筑垃圾,严禁纯土进场,入场收费标准10元/ 吨。该项目用地面积25930.52平方米,设计库容366万方,截至目前已经填埋约260万方。受纳场填埋完毕后,拟建立配套的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生产线,形成建筑废弃物回收- 处理- 再利用的循环式产业链,建筑废弃物年处理能力达到100万吨以上,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转化率达90%以上,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的再生产品实现多元化[4]。
(4)建筑废弃物主要用途
拆建垃圾主要用途,一是运往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厂用来生产再生建材产品,二是供给预拌砂浆和混凝土搅拌站生产企业,用于生产预拌砂浆和再生骨料混凝土,三是可直接用来进行本项目后期建设及周边的建设工程的基坑回填、路基水稳层填筑等[5]。2012 年9 月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布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工作的通知”,对现有再生建材产品进行统计分析,详见表1。
3问题分析
(1)拆除领域的问题与矛盾
深圳市拆除工程主要是采用房屋拆除、建筑废弃物综合处理利用分离模式,拆除施工单位往往处于主导地位。为了节约成本,加快拆迁进度,施工企业拆迁时,通常不会对建筑废弃物进行有效地源头分类和减量化处理,导致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处置难度加大,大幅增加综合利用成本,经常出现两家企业之间推诿扯皮的情形,不仅影响项目进度,还增加了安全风险。
(2)受纳场地不足
深圳市政府于2012 年通过了《深圳市余泥渣土受纳场专项规划(2011—2020)》,在2011 年到2015 年期间各项规划建设一直按照这个规划陆续推进,。按照规划,在2020 年之前将会有47 个受纳场陆续建设完成[6]。但是自从光明红坳受纳场滑坡事件之后,各项规划建设的受纳场均停了下来,截至2018 年实际受纳场13 座填满。为了缓解工程渣土受纳压力,深圳市又规划了7 座受纳场,设计总受纳量约3000 万方,显然无法满足云顶国际废弃物填埋需求。
综上所述,一方面正运营中的余泥渣土受纳场被快速填满,规划建设的受纳场地库存不足,另外一面城市建设产生的渣土回收率太低,因此这容易造成深圳陷入渣土无处安放的窘境。
(3)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运营困难
虽然深圳市在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建设以及行业孵化等方面已走在全国前列,但相对实际需求而言,建筑废弃物的资源价值尚未得到充分发挥,相关工作力度和财政投入亟需加强。深圳市建筑垃圾循环利用厂规模较小,建筑垃圾分拣难度达、粉碎耗电较高,另外深圳人力成本较高,从而导致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生产成本比普通建材高,价格缺乏竞争力,不利于综合利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4应对措施
(1)推行房屋拆除与建废物综合利用一体化管理模式
推行房屋拆除、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及清运一体化模式,要求独立从事房屋拆除工程的承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施工资质及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能力,对于不具备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能力的拆除施工企业,必须与具备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能力的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承接房屋拆除工程。深圳南山建工村改造(二期)项目是该模式下首个试点项目,为深圳棚户区改造、城市更新推行新的施工模式,并积累实践经验,为房屋拆除与建筑废弃物处理提供了借鉴工程案[5]。
(2)加快实行减量化处理,协作周边城市
建立全市房屋拆除工程信息共享机制,通过信息共享平台,服务房屋拆除工程业主、施工单位与建筑废弃物回收利用企业,促进废弃物的收集、处理和利用[7]。相比于深圳,东莞、惠州的土地资源更多,对于一些实在无法有效利用的余泥渣土可以经过协商后给东莞、惠州的受纳场处理,另外珠海的填海项目也可以消纳一部分,把深圳无法处理的余泥渣土运到珠海用于填海,既满足了珠海土方的需求,也缓解了深圳余泥渣土无法处理的问题[8]。《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激励办法》数据显示,外运处置是深圳市消纳工程渣土的主要途径,应该意识到该方式是不可持续的,不可长期过度依赖。
(3)出台政策标准,完善激励办法
加快完善和落实有利于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激励办法,对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进行政策扶持和资金资助,有助于降低综合利用产品价格,提高生产和使用的积极性,促使深圳市综合利用产业进入良性循环和快速发展。另外,政府部门不仅要出台行业及国家级技术标准,还可以强制要求政府投资项目划定范围强制应用,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采用再生建材制品,以支持产业的发展,引导各行业积极响应,从而有助于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可持续发展。
(4)以EPC 模式推广装配式建筑对建筑废弃物减量化效益
装配式建筑作为国家十三五期间重点发展方向,有义务积极参与推动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市场,相比于传统建筑,装配式建筑自身就可减少建筑垃圾80% 以上,节水60%、节木材80%、减少能耗70%[9]。首先,充分发挥EPC 工厂总承包管理模式优势,在建设工程设计阶段,优先选用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以及可以回收利用的建筑材料;其次装配式混凝土PC 生产企业应积极与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合作,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应当使用一定比例的建筑废弃物再生骨料,这样可以使建筑垃圾减量化从处置、消纳、资源化到再生建材制品应用形成建筑垃圾完整的全产业链“闭路循环”。在敦煌文博会主要场馆施工过程中,中建八局采用EPC 工程总承包+ 装配式建筑模式,联合中建上海设计院、中建科技、中建装饰、中建钢构、中建安装。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减少建筑垃圾80% 以上,实现材料消耗比定额降低40%,节约用水42 万m3,节约能源150 万千瓦时,将原有绿化面积350 亩提升至1115 亩,绿化率由29.2% 提升至93%[10]。
5总结
城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涉及到政府相关部门、工程建设各方,以及建筑废弃物的收集管理、资源化转化处理、再生建材产品的应用等各个环节。本文就建筑废弃物减量化面临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
① 推行房屋拆除与建废物综合利用一体化管理模式,从而使建筑废弃物源头分类和减量化处理工作更容易实现,为后期资源化利用大幅降低成本;
② 通过建立全市房屋拆除工程信息共享机制,促进建筑废弃物的促进废弃物的收集、处理和利用,另外协作周边城市,减轻深圳市填埋压力;
③ 政府作为主导行业发展的关键部门,应该引导和统筹各个环节有效衔接,加快出台、完善和落实有利于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激励办法;
④ 以EPC 模式推广装配式建筑,充分发挥EPC 总承包模式和装配式建筑优势,使建筑垃圾减量化从处置、消纳、资源化到再生建材制品应用形成建筑垃圾完整的全产业链“闭路循环”。■
参考文献
[1] 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发展报告发布[J]. 居业,2015(04):42.
[2]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激励办法》编制说明[Z].2017-12-19.
[3] 部九窝受纳场二期正式关停渣土山或变身市政公园. 深圳特区报.[2016/6/4].
[4] 深圳另一余泥渣土受纳场存在安全隐患—深圳新闻网.[2016/2/17].
[5] 彭志明. 房屋拆除与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一体化模式探索——以深圳南山建工村改造(二期)项目为例[J].住宅与房地产,2017(20):77-80.
[6] 深圳市余泥渣土受纳场专项规划(2011 ~ 2020)
[7] 建筑废弃物何处去深圳受纳场仅可以使用4 年—奥一网.[2015/12/25]
[8] 徐硕. 深圳市余泥渣土处理现状及应对策略研究
[A].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沈阳市人民政府. 规划60 年:成就与挑战——2016 中国城市规划年会论文集(02 城市工程规划)[C].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沈阳市人民政府:2016:9.
[9] 曹宝华. 推动装配式建筑产业化[J]. 建筑,2018(06):12.
[10] 周爱文. 中建钢构: 从“敦煌奇迹”看钢结构装配式建筑[J]. 建筑,2016(23).
本文选自《新营造》2018年9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