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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新闻

从城市设计到城乡设计

信息来源: 建筑杂志社  信息提供日期:2019-05-28   浏览: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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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规划领域改革中的变化趋势

(一)设计师下乡的新常态

乡村振兴战略是对前期新农村、美丽乡村、田园综合体等政策的深化串织、补充和完善,是指导乡镇领域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奋力追赶和补齐短板的顶层设计。

建筑、规划、景观设计师作为为城乡建设把脉的专业医生,应将工作的情怀倾向于条件较为艰苦的乡村园地,积极响应国家振兴乡村的决心和智慧,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有关精神,把握《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引导和支持设计下乡工作的通知》的方向,将时常下乡、驻点设计作为各级政府、设计院助推乡村振兴战略落地的新思路,设计师工作的新常态。

(二)空间规划的时代使命

2008年,城市规划演变成城乡规划,经过十余年的沉淀积累,国土空间规划成为了继城市规划、城乡规划之后的规划界又一次精准升级的焦点。

空间规划作为规划领域深化改革的产物,是新时代统筹城乡一体化、实现多规合一的有力粘合剂,有其任重而道远的时代使命,笔者将其总结为:整合城乡土地利用碎片化,优化配置、管控城乡自然资源,统筹规划蓝图,塑造和有序编织城乡肌理空间,美化城乡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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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城市设计具有局限性

当下城市设计在作用和效力上还存在薄弱之处,相对于正在构建的空间规划体系和已经比较成熟的建筑设计体系两驾马车来说,城市设计体系还有很多局限性问题。

(一)法理空缺

建筑设计和城乡规划在效力地位上具有法理的支撑,新生的空间规划的法律效力也在有序推进,其内容的编制和设计有很多的规范可以依从。但城市设计一直处于比较边缘的地位,虽然相对于过去,当下对城市设计的重视程度有了增强,各地政府也时常自发开展关于城市设计的国际方案竞赛筛选活动,旨在营造城市人居环境的辉煌篇章。可缺少法律保护的城市设计在执行时间维度、内容衔接、地域特色等方面无法得到有效保证,成果可变性、随机性风险较大,很有可能成为政绩工程的半成品、牺牲品。

(二)范围狭隘

城市设计不言而喻就是在城市圈内进行的工作,这与当下城乡一体化发展形成了一定的不吻合性,在范围覆盖上难免有些狭隘。

(三)话语不清

当下的城市设计话语不清晰,无论是在教科书上,还是在实际实践中;无论是在国外,还是在国内;无论是在过去,还是在当下,城市设计的话语表述都一直是处在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境地。

要想城市设计的话语清晰,就需要给城乡设计一个准确的角色定位以及学术标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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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城市设计到城乡设计的理性预判

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今天,较为单薄的城市设计体系已经很难独自完成使命,需要将滞后发展的乡镇纳入其中,形成新时代的城乡设计体系,为人民安身立命的城乡共荣圈塑造舒适、文明、和谐的人居环境。城市设计存在于过去和现在,城乡设计展望于未来,故对未来城乡设计作出如下的理性预判:


在未来城乡体系构架中将城乡设计体系划分为区域设计体系、城市设计体系、乡镇设计体系,其中,区域设计体系主要是在顶层宏观层面对国家主体功能区、城市群等重点区域,省域城乡三维空间、市域城乡三维空间进行技术性设计的约束和管制;城市设计体系在优化当前城市设计脉络的同时,应增加对普通市、县的城市设计管控;而乡镇设计体系主要是加大对重点乡镇,如特色小镇、美丽乡村等的设计管控。同时,对普通乡镇也能进行设计手法上的引导和支撑,尤其是要将民族区域的城乡文化融入设计环节,从而实现营造特色民族城乡人居环境氛围的目的。

(一)法理地位助力落地

未来城乡设计不再像当下城市设计一样有名无实,随着过去几十年的摸索,中国城市设计在吸取国外成功经验的同时,应该结合中国本土文明、文化等实际,酝酿编制属于城乡设计体系的法律法规,各级部门规章、条例等,使城乡设计也有法理支撑。

为城乡设计制定科学、合理的法规框架,是有效避免城乡建设出现不切实际、华而不实的面子工程的一把利剑。有了法律层面的保障,规范、条例方面的约束,未来城乡设计的成果才能切切实实落地。

(二)领域覆盖全面彻底

城市设计仅仅将大城市、部分地级市作为可以描绘的对象,一些地级市、县级市、小县城等都只是在城乡规划和建筑设计这两个层面管控,长期导致的结果就是城市整体品质和形象在竖向维度上没有形成属于地方的特色,千城一面、互仿互造的现象比较普遍。

未来城乡设计在覆盖大小城市领域的同时,也要兼顾镇、乡村层面的设计,形成与城乡一体化相呼应的城乡设计体系,有利于盘活乡镇品牌,复活当下乡镇颓废的面貌,聚集乡镇的人气度。

(三)角色定位精细明确

在现实的城乡规划建设环节,城市设计与城乡规划、建筑设计之间存在分工不明确、管控重点不突出、重复工作时常发生的现象,这主要归因于当下城乡规划、城市设计、建筑设计在自我定位和角色分配上还不够明晰细致。这点在深化改革后重生的空间规划、城乡设计与建筑设计体系中应当得到解决。

精细明确空间规划、城乡设计、建筑设计三者的角色定位,是新时代城乡建设应有的举措,是打造未来精品城乡的必要保障。传统的视角认为城市设计是一门艺术,既是规划层面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又是建筑设计层面的宏观设计,导致城市设计长期徘徊在模糊的地带。笔者认为:未来的城乡设计就应专司其职,可以理解为城乡设计主要就是整体塑造城乡第三维空间界面,串联城乡建筑群体立体空间,营造城乡外部人居环境氛围的智慧技术手法。

(四)衔接体系更加成熟

未来城乡规划设计作为空间规划与建筑设计的联系纽带,不仅是编制内容上的有效衔接,也是编制次序上的延续接洽。

研究城乡设计与空间规划、建筑设计体系之间科学、弹性、成熟的衔接框架,是城乡设计学科今后致力发展的必要任务,更是构建节省时间、资源、成本的高效城乡建设体系的前瞻性布局。


笔者认为,城乡设计体系应当发挥其在第三维空间上的优势,将城乡天际线、街巷色彩、轮廓,城乡视廊、建筑群立体空间关系、城乡竖向景观、城乡风貌设计等融合、贯通,形成设计体系;而建筑设计体系的优势则在于运用传统与时代技术,对单体建筑在内、外细部空间进行合理布局、组合、优化,对建筑空间环境进行人居设计。

总之,从城市设计发展到城乡设计是城乡规划和建筑领域深化改革的应有产物。城乡设计与空间规划、建筑设计可以并称为助推城乡一体化健康发展的三驾马车,其角色与作用理应得到顶层的构思与进化。

(祁作峰 章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