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中国标杆广东建造 信息提供日期:2019-06-19 浏览:1310
事关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解决的
工程结算管理
有了新动向!
近日,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房屋市政工程)造价行为监管,有效解决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优化市场环境,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正式印发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结算的若干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房屋市政工程的施工过程结算做了明确规定。
那么,
《指导意见》对施工过程结算中的
要点做了哪些明确?
以下是划重点时间——
如何定义“施工过程结算”?
施工过程结算如何组织开展?
施工过程结算如何支付?
工程结算发生争议如何处理?
关于全过程造价管理
据悉,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负责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过程结算活动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职责权限,将负责本行政区域范围内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过程结算活动的监督管理。同时,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还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行政审批、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等方面依法给予简化程序、降低抽查频次等激励措施。发包、承包、招标代理、监理、造价咨询等单位因违规行为影响施工过程结算的,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文/广东建设报记者 黎莉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