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信息提供日期:2021-09-01 浏览:588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佛山市交通运输局、轨道交通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不断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20个部门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市监质〔2021〕51号),我厅决定于9月组织开展2021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 大力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二、主要内容
(一)加强质量主题教育宣传,大力倡导质量第一意识。
在“质量月”期间,各地各有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学会)和参建各方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建设质量强国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工作安排,着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公众号、微视频等新兴媒体,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宣传活动:一是要以专题学习、交流研讨等形式,认真学习贯彻工程质量相关政策文件,切实提高工程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意识。二是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宣传推广成熟有效的施工工艺、工法,指导一线作业班组及人员提升作业水平。三是要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在办公场所和施工现场悬挂张贴标语、设置质量专题宣传橱窗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进一步强化全员质量意识。
(二)精心组织观摩交流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我厅联合省建筑业协会、省市政协会在全省范围内选择若干项工程质量管理水平较高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观摩交流活动(观摩项目详见附件),推广介绍我省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项目管理信息化技术应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信息化应用、工程建设新技术应用、装配式施工、绿色施工、样板引路、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优秀施工工法等先进经验做法。各地各有关主管部门应结合本地区疫情防控实际情况,选择1至2项质量水平居前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组织开展工程质量观摩交流活动。
(三)认真开展监督执法检查,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各地各有关主管部门要认真开展对在建工程的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工程参建各方落实质量主体责任情况,严厉惩处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切实做好对工程项目建筑材料的监督抽检和建筑构配件的监督抽测工作,确保工程实体质量;二是持续抓好《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的贯彻实施,统筹推进各地区的手册信息化试点工作;三是切实加强对建筑用砂石和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管,全面落实预拌混凝土从原料采购、生产、运输、入场、施工到验收整个过程的质量管理;四是持续抓好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提升工程品质;五是结合省工程检测服务和监管平台上线运行,充分利用信息化监管手段,严肃查处混凝土质量不达标、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积极推广质量管理经验,促进行业技术水平提升。
我厅于2021年8月中旬印发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广部分施工企业住宅工程防渗漏经验做法的通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广省级优秀施工工法和优秀质量管理小组成果的通知》,向社会推广部分施工企业住宅工程防渗漏经验做法和近几年省级优秀施工工法和优秀质量管理小组成果。各地各有关主管部门可积极引导建筑施工企业学习借鉴,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加强技术积累和技术创新,积极参与省优质工程、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创建活动,促进行业技术水平提升。
(五)认真策划工程质量论坛,积极研讨行业热点问题。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由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学会)组织召开工程质量论坛,在智慧建造、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执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混凝土工程质量管控、监管效能提升等方面开展研讨;为各地各有关主管部门和工程建设各方推介工程质量先进工法、QC成果和先进管理方法。鼓励优秀建筑施工企业适时开展先进技术工艺、材料设备等展示、交流活动,加强同行间学习交流。
(六)发挥协会桥梁纽带作用,举办各类比对竞赛活动。
各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举办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一是省建筑业协会举办建筑机器人和智能建造设备施工观摩会,引导企业用新创新;二是省预拌混凝土行业协会召开预拌混凝土行业检验能力大对比总结会议,总结2021年大对比的组织与实施、参与情况,进行能力验证、结果分析,致力提高试验室检验能力;三是省市政行业协会组织开展市政行业检测机构“比对试验”工作,通过比对交流,加强检测机构业务能力;四是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和鉴定协会举办质量安全检测和鉴定从业人员知识竞赛,弘扬爱岗敬业精神,提升从业人员学习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精心组织策划。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加强统筹协调,充分调动行业协会和工程参建各方的积极性,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精心组织实施。
(二)做好疫情防控,确保活动安全。要严格遵守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工作统一部署和本地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科学确定相关活动的形式、规模、密度、频率等,扎实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不出现任何疫情。
(三)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取得实效。要把“质量月”活动打造成为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水平、为群众办实事的平台,着力于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工程质量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富有成效的活动,有效提升全行业质量管理水平,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各地各有关主管部门、各有关行业协会请于9月30日前将“质量月”活动总结材料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我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附件:2021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观摩项目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8月31日
(联系人:潘泽军,联系电话:020-83133733,传真:020-83133587,邮箱:jt_zac@gd.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