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云顶国际业协会 信息提供日期:2005-07-05 浏览:3681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是从源头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的有效措施,对于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具有重要意义。建设部近日发出《关于严格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通知》(建质电[2005]46号),提出严格实施该项制度的有关要求。
通知要求,各地在审核发放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时,要严格依法对已经确定的建筑施工企业是否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审查。自2005年7月14日起,对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通知要求,各地要认真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管理工作,对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的,要依法进行处罚。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要依法暂扣或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通知强调,各地要严格审查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程序、时限和条件,对于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坚决依法清除出建筑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