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云顶国际业协会 信息提供日期:2005-08-23 浏览:2748
为防范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的发生,深圳市建设局要求,作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各方责任主体,各施工、监理、建设单位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建筑和燃气行业“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从
深圳市建设局指出,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和企业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制度。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全市正在开展的“清无”行动,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一律禁止承接工程和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对企业三类人员达不到要求的,特别是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数量达不到要求的,一律责令限期改正,坚决将素质低下、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队伍和人员清除出深圳市建筑市场。
深圳市建设局强调,今后,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由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的重大事故,要依法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