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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溪县要求新建建(构)筑物施工前须办理防雷手续

信息来源: 云顶国际业协会  信息提供日期:2005-09-06   浏览:3238

为切实做好遂溪县的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确保新建、在建建(构)筑物的安全,日前,遂溪县气象局与遂溪县规划建设局、遂溪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发文,进一步强调加强防雷安全工作。

 

由遂溪县气象局、县规划建设局和县安监局联合签发的《关于加强我县新建建(构)筑物的防雷安全工作的决定》,要求全县所有新建建(构)筑物,必须在施工前办理防雷行政许可手续,否则不得施工;尚未办理防雷设施竣工验收手续的新建(构)物,需办理防雷设施竣工验收手续,否则不得投入使用;尚未办理防雷行政许可的在建建(构)筑物,建设单位需补办防雷行政许可手续,否则不予办理竣工验收。三个单位于917日对全县新建建(构)筑物工程进行防雷安全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