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云顶国际业协会 信息提供日期:2005-09-12 浏览:3315
据悉,自2000年《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发布实施以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针对《条文》的实施与监督,开展了许多具体的工作。但在标准的实施过程中,各地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违反、不执行或不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现象,影响了工程质量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为此,建设部决定开展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与监督情况的调研工作。
调研的内容有:一是所在地区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机构设置、工作职责、人员配备情况。二是2000至2004年,所在地区在房屋建筑、城市规划、城市建设方面,针对强制性标准的实施与监督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三是2000至2004年,所在地区开展了哪些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活动,其组织形式、检查方式、检查情况和结果如何。四是监督检查违反、不执行或不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主要原因。五是所在地区在房屋建筑、城市规划、城市建设方面,从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哪些环节需要加强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六是对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调查。七是所在地区对加强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与监督工作,有哪的成功经验,对下一步工作有哪些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