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云顶国际业协会 信息提供日期:2005-09-21 浏览:2801
近日,云浮市人民政府出台《云浮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规定》,从工程预算、风险担保、招标文件编制、市外企业管理和责任追究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管理,主要包括七方面内容:
一是明确建筑工程预算办法。规定政府投资建筑工程招投标应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预算和工程量清单必须由有资格和资质的人员或机构编制。所有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应当设定最高报价值,但不得高于预算造价。
二是600万以下建筑工程,实行低价中标。预算造价600万元以下(含600万元)的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项目,依法实行低价中标制度,评标时,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办法确定中标人,即评标委员会对技术标只进行符合性审查,商务标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最低价投标人,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确定第二、第三候选人。
三是实行分段风险担保。一方面,工程项目预算造价投标下浮率在10%以内的部分,中标人要提供履约担保,招标人也要提供对等的支付担保。另一方面,工程项目预算造价投标下浮率超过10%的部分,一律实行低价风险担保制度,其风险由中标企业自行承担,即投标下浮率在10%-30%的,由中标人提供超过投标下浮率10%部分的全额低价风险担保;下浮率超过30%的,由中标人提供工程预算造价60%的低价风险担保。
四是招标文件统一使用示范文本。工程招标文件必须按照《云浮市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格式内容进行编制,否则不得进入市场交易。工程招标文件要由具备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否则无效。
五是规范业主评委的资格。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代表进入评标委员会的,应当具有工程技术、经济管理方面中级或以上的职称。
六是加强市外企业入市管理。凡市外的建筑企业进驻云浮承接工程业务的,必须办理进驻备案手续;中标或承接其他工程业务的市外企业应当在工程所在地办理工商和税务登记手续,设立固定办公场所,自觉接受当地行业管理。
七是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明确了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人员、评委、监督管理人员的违规行为和惩处办法,加大查处招投标中的违规行为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