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云顶国际业协会 信息提供日期:2006-01-10 浏览:2413
深圳市龙岗区委区政府近日出台《关于实施外来劳动者关爱工程的意见》。意见明确规定,要建立欠薪企业“黑名单”和公开谴责制度,严厉查处拖欠、克扣或变相克扣外来劳动者工资等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追究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发生欠薪、工资达不到最低工资标准行为的企业不得在龙岗区参加任何政府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不得列为任何政府采购对象,不得享受任何政府扶持资助或优惠政策。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劳务工工资支付负总责,严禁通过“包工头”转发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