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深圳市建设局获悉,2005年深圳市建筑施工杜绝了群死群伤事故,四级重大安全事故(死亡1—2人)比2004年同期下降32%,施工死亡人数控制在省建设厅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之内。深圳通过创建安全管理体系实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经验和做法,近日在全省建设会议上获得高度评价。
据悉,在创建安全生产施工现场监管体系中,深圳市建立了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制度,改变过去重审批轻监管、重资质轻现场的现象,采取巡查、抽查等监管手段,将有限的资源集中到日常监管工作中,对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对重点工程、特殊工程实施重点监控。2005年全市共检查了工地11395项次,发出停工令373份,整改通知书2799份。此外,有针对性地开展对起重伤害、施工坍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的专项整治,2005年深圳市高处坠落事故下降58%,起重伤害事故下降25%,触电事故下降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