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全省建筑管理工作会议2月27日在肇庆召开。广东省建设厅副厅长陈英松在会议上讲话时指出,“十五”期间全省建筑管理工作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很大的成就,有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但是,建筑管理工作与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设节约社会的形势要求尚有一定距离。在新的形势下,目前建筑管理工作仍存在着五个方面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一些体制上的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仍得不到很好的解决,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任务依然艰巨,业主和招投标代理机构行为不规范问题还较为突出,施工企业自律能力较差,业主支付担保推行不力,工程监理、造价和咨询机构的发育还很不完善,市场中介环节还很薄弱。
二是建筑施工安全形势仍然严峻,安全事故总是居高不下,与经济总量相近的省份比,差距仍很大。施工中不能严格执行现行规范和技术标准,强制性标准贯彻执行不力的现象依然存在。施工安全应急体系机制尚未健全。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着薄弱环节,特别是对村镇建设中农民自建房的质量安全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更加艰巨。
三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解决拖欠工程款的任务依然严峻,长效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没有形成经济的、法律的、行政的手段相互协调局面。
四是建筑施工中的资源、能源节约利用工作,新技术推广应用、工法创新、节约创效等工作亟待加强。
五是建筑劳务市场发育太慢,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尚未建立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