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深圳市建设局获悉,深圳市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示范工程被选定为国家示范工程的两个备选城市之一,并已通过建设部评审,目前正报国家发改委审批。该示范工程计划在“十一五”期间,深圳市太阳能光热应用总建筑面积为200万平方米,太阳能光电应用总建筑面积100万平方米。
推进太阳能建筑示范工程
据介绍,深圳市目前建筑总能耗占社会总能耗的30%,因此建设领域发展循环经济的任务异常艰巨但又大有可为。深圳市建设局将以太阳能利用为突破口,在“十一五”期间把推进太阳能建筑示范工程作为发展循环经济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今年,深圳市政府将带头在政府工程侨香村经济适用房项目中使用太阳能,以推动全社会太阳能的使用。今年启动实施的太阳能建筑项目共15个示范项目,这些项目建成后,太阳能光热集热器面积可达4.2万平方米,太阳能光电总装机容量可达4090千瓦。
到2010年,深圳市新建建筑将全面实现节能50%的标准,建立节能65%的标准体系,其中,发展太阳能建筑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手段。深圳市建设局目前正在根据国家《中长期节能规划》,组织编制《深圳市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发展专项规划》。
住户将可安装太阳能系统
除了编制太阳能建筑专项规划外,深圳市还制定太阳能建筑政策法规。一是制定相关地方法规。在即将颁布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中,太阳能建筑应用将作为一项强制制度。该《条例》规定,新建多层民用建筑,如没有安装设置太阳能热水系统,建设主管部门将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不予办理专项验收手续;既有建筑在不影响安全、外观的情况下,住户可以安装太阳能系统。该规定将解决目前用户想用太阳能,而物业管理部门不同意安装的政策障碍。
此外深圳市建设局将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及相关技术标准。这些标准的出台,一方面将解决目前太阳能建筑无技术标准可依的现状,另一方面,将把太阳能的推广应用纳入工程建设的过程管理,实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监督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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