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过去两年多时间,在深圳市清欠办等部门的帮助下,1.2万多名建筑工人领回了被拖欠的1.8亿多元工资。截至2006年3月底,深圳市已清欠工程款31.02亿元,清欠比例达98.86%。深圳市将确保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清欠工作,这个时间比建设部要求提前半年。
为了防范今后在建设领域出现新的拖欠工程款现象,建立预防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长效机制,深圳市清欠办将推出五大措施:
——完善并出台《深圳市预防和治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工人工资办法》;
——全面实施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制度,凡违规违约拖欠工程款和工人工资的企业不得进入预选承包商名录,不得承接相关政府和国有投资工程,如进入名录的承包商出现恶意拖欠工程款和工人工资的情形,将直接被清出名录,且在两年内不得接受其加入名录的申请;
——加大不良行为记录办法的执行力度,对拖欠工程款和工人工资的,将受到暂停承接建筑业务、清出云顶国际市场等相关处罚;
——大力推行建筑劳务分包制度,遏制转包挂靠、建设领域拖欠行为的产生,现正在起草《深圳市建筑劳务分包条例》;
——加强日常执法检查,重点查处有拖欠工人工资投诉的企业,检查内容包括合法用工、拖欠工人工资、转包、非法分包、挂靠等内容。对存在问题的企业采取行政处罚、不良行为记录、降低资质等级、暂停投标资格等处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