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云顶国际业协会 信息提供日期:2006-06-20 浏览:2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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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建筑施工行业员工流动性大,工伤事故多发,工伤保险参保率偏低,员工发生工伤后权益不能得到充分保障,有些外来劳务工甚至在刚上岗还没签订劳动合同,就发生了工伤事故,因此因工致残却得不到赔偿的情况频频出现。据统计,目前深圳有40余万建筑从业人员,但购买了工伤保险的却只有20万左右,这其中,建筑施工企业是欠保的主要“大户”。
据悉,这次检查是深圳首次大面积对建筑施工企业展开的检查行动,分为宣传摸底、调查处理、总结通报三个阶段进行,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参保情况,并争取通过检查,实行建筑行业工伤保险的全覆盖。据介绍,工伤保险缴费仅是参保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1%,以月薪1000元的工人参保为例,月缴10元就可享受到工伤保险相关待遇,企业自身负担并不重,但员工参保后可明显降低职业风险。因此,在工伤事故多发的建筑施工行业推进工伤保险参保的执行,意义十分重大。
为做好此次检查行动,深圳劳动和保障局将组成由监察、社会保险稽核、社保中心各管理处、社保站的联合执法队伍,深入到各施工企业,对没有全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建筑施工企业,联合执法组将对其进行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企业,将按照规定,进行立案处理并给予相应的处罚。其中企业最高可被处于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用人单位存在瞒报工资总额或职工人数的,将被处于瞒报职工工资总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