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云顶国际业协会 信息提供日期:2006-07-18 浏览:3932
深圳市宝安区建设质量安全工作会议
今年上半年,宝安区建设局以加强行政监管、狠抓主体责任、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为核心,通过调整监管方式,加大监管力度,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形势基本保持平稳,未发生三级以上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但由于种种原因,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工作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建筑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形势依然严峻。为此,会议提出,下半年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时刻绷紧质量安全弦,坚持预防为主,切实落实质量安全管理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有效遏制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针对目前工程施工中存在的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会议出台了在全区建筑工地实施挂牌管理的办法,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工作。要求在日常监督检查中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深圳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检查评定标准”,对施工工地进行检查评定,凡平均分达到85分以上的工地颁发“安全文明工地”绿色标志牌予以表彰。凡两次评定为不合格,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后不认真整改的工地,加挂“安全文明施工不合格工地”黄色标志牌予以警示。实行黄牌警告的工地经整改在复查时仍不合格,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工地,换挂“安全文明施工不合格工地”红色标志牌予以警示,并发出“责令停工整改通知书”,情节严重者对责任单位给予行政处罚。
对获得绿牌的工地,今后建设部门将减少和免予日常监督检查,并作为质量安全大检查表彰的候选工地,其施工、监理单位作为质量安全管理评先的候选单位。一年内取得3次以上绿牌表彰的施工、监理单位做为绿色企业,在办理业务时享受绿色通道服务。对实行黄、红牌警示的工地,将加大检查、巡查力度,并责令该项目的施工、监理单位按“三定”的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其中给予红牌警示的工地的项目经理、安全员、项目总监等责任人由区建设局组织约谈,两次以上红牌警示工地的相关责任人须参加由区建设局举办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学习班。被挂黄、红牌的工地经认真整改后,经复查确认该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达到合格标准后,可摘除其“安全文明施工不合格工地”警示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