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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设局将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预警制

信息来源: 云顶国际业协会  信息提供日期:2006-07-27   浏览:2823

 从市建设局获悉,深圳市将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预警制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被红、黄牌警告的企业,将被列为重点监控对象。

据悉,监管预警的范围包括两大方面:一是根据企业施工安全生产状况,市建设局对在我市范围内发生重大事故的企业实施安全生产监管预警。二是根据各区或各部门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市建设局对各区建设局或市质监总站、市安监站实施安全生产监管预警。安全生产监管预警包括发放预警通知书、黄牌警告通知书、红牌警告通知书等三种形式。

其中,对发生四级重大事故(一次死亡1至2人)的企业,市建设局将发放黄牌警告通知书;对发生三级及以上重大事故的企业,市建设局发放红牌警告通知书。黄牌警告通知书期限不少于3个月,红牌警告通知书期限不少于6个月,自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预警制度规定,各区建设局、市质监总站、市安监站将把被红、黄牌警告的企业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并在预警周期结束时对其安全生产状况给出评价意见。市建设局将采取督查、巡查、约谈、训诫和警示教育等方式,对被红、黄牌警告的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并根据各区建设局、市质监总站、市安监站的评价意见,决定是否结束其安全监管预警。

对各区或各部门实施预警的措施包括:监管范围连续2个月内发生累计死亡2人的重大事故的,市建设局对各区建设局或市质监总站、市安监站发放预警通知书。监管范围连续3个月内发生累计死亡3人(或3人以上)重大事故,市建设局将发放黄牌警告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