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南山区出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监督管理办法》,构建全过程跟踪监督管理系统,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强化主管部门管理职责,着力解决政府投资项目在计划、设计、质量、安全、造价等方面存在问题。主要内容是:
建立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储备制度,明确区基本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跟踪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将计划、建设、审计、财政等部门串成一个闭合的管理系统,定期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实施、项目投资控制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设计变更评审、现场签证及签证见证、投资验收等制度,规定涉及工程造价50万元及以上的设计变更要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建立责任主体后评价制度,规定项目竣工验收后,由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履约评价;明确建筑节能专项设计为必经程序,以政府项目牵头带动绿色建筑的推广;对政府投资建设重点项目实行绩效审计,在施工现场和竣工建筑物上公示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名称和责任人姓名,接受社会监督;对建设单位、代建单位、政府有关部门及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