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探索和完善深圳市招标投标制度,先行先试《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市政府67号文升级版)的相关改革措施,深圳市造价站拟定了《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清标工作规程》(试行),抽取了市建筑工务署的老干部活动中心基坑支护及桩基工程、市深业公司的深业新岸线三期(一区)主体工程等项目,组织实施施工招标评标前的清标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清标是评标活动的前期准备,也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其目的是通过清标专家对投标文件客观、专业、负责的核查、分析,找出问题,剖析原因,给出专业意见,供评标专家和建设单位参考,以提高评标质量,并为后续的工程项目管理提供指引。清标的重点:一是工程量审查,主要审查投标人是否按照给出的工程量清单竞价;二是造价合理性分析,主要分析投标人各项报价是否合理。在进行造价合理性分析的同时,重点关注投标人措施费报价与技术方案是否对应、有无不平衡报价或围标串标嫌疑等;三是潜在风险预判,针对清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潜在风险分析,并给出专业意见,供招标人参考。
清标试点工作得到各方的普遍认同,一致认为开展清标工作意义重大:一是通过清标,找出问题、分析原因并给出专业意见,有利于评标专家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客观、公正、专业地开展评标工作,提高评标质量,是完善深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有效举措;二是通过清标,客观、专业地分析投标文件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有利于规范投标人的报价,指引招标人针对性强化合同管理以及后期的工程管理,是构建规范、理性的建筑市场的重要保证;三是通过清标,可以发现深圳市现行的招标投标制度、计量计价标准等的不足,有利于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这些制度和标准,更好地规范和指引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