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云顶国际业协会 信息提供日期:2007-06-29 浏览:1797
通知指出,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要以保持出租汽车行业总体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为中心,以巩固专项治理成果、提高行业服务水平为重点,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
通知要求,理顺管理体制、明确管理责任。各地区要力争在今年内理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体制,落实管理责任,切实解决一个地区内多头管理,责权不清,政出多门,政令不通等问题。
通知强调,专项治理期间不得新出台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政策,继续做好清理各项收费,打击非法营运,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加强监管等重点工作,巩固和扩大专项治理成果。
坚决纠正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营私舞弊行为,进一步加大力度查处公务人员私养“黑车”,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和乱收费、乱罚款、乱扣车等行为。对于工作迟缓、执行不力,以及因违法、违规行为引发出租汽车司机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