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招投标“价低者得”将改变
信息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 信息提供日期:2007-10-23 浏览:1156
建筑工程招投标将不再采取“价低者得”。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负责人日前表示,建设部正加紧制定建筑工程合理低价中标的评标办法,以解决当前最低价中标带来的弊端。
由于目前我国的建筑企业供大于求,在建筑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普遍存在恶性压价,以“价低者得”。而这种最低价中标方式带来诸多弊端,集中表现在无法按质、按量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由于前期恶性压价,中标后又调整变更合同,引发的纠纷屡屡发生。
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司长王素卿表示,建设部下一步将完善建筑工程的招投标制度,研究出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探索研究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中标的评标办法,以解决当前最低价中标带来的弊端。同时,要加强招投标过程中的监管,突出对政府投资工程的监督,明确招投标中建设单位和评标专家的责任,严肃查处招投标中的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