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市南沙开发区挂牌出让七宗工业用地
信息来源: 南方建筑建材工程网 信息提供日期:2007-10-24 浏览:1390
10月19日起至11月8日,继广州开发区不断推出工业地块上市出让后,南沙开发区也将挂牌出让七宗工业用地,包括一块仓储用地和六块厂房用地,并给每块地都设定了投资强度和项目注册资本最低门槛。其中,龙穴岛仓库用地投资强度要求最高,不得低于800美元/平方米。
这些地块分别为南沙区万顷沙镇龙穴岛仓库用地(07NGY-1)、南沙区南沙街西部工业区厂房地块(07NGY-2)、南沙区横沥镇工业园厂房地块(07NGY-3)、南沙区南沙街西部工业区厂房地块(07NGY-4)、南沙区黄阁镇汽配园A3区厂房地块(07NGY-5)、南沙区珠江管理区汽配园B区厂房地块(07NGY-6)、南沙区珠江管理区汽配园B区厂房地块(07NGY-7);竞买行业分别要求为冷冻仓储设施、机械制造、化学原料和制品、电子及通讯设备制造、化学原料和制品(汽车涂料)、无机非金属材料和制品、医药和食品洁净设备。
南沙开发区表示,由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南沙分局负责出让地块的“五通一平”(即地块周边具备道路、供水、排雨水、排污水、供电接驳条件和按规划要求完成土地平整),接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符合竞买资格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不接受个人或联合体竞买;并且竞买人报名时必须提交符合要求的投资强度和项目注册资本以及按规划用途要求使用土地的承诺书,以及提交行业及竞买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
南沙开发区规定了建设期限和缴交土地出让金及签合同的期限。竞得人自签订《土地合同》之日起计,3个月内必须向规划部门报送符合本地块规划设计要点和相关规范的用地规划方案,6个月内动工(打桩)建设,24个月内必须全部完成本地块的开发建设。成交后竞得人即时与南沙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确认书签订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到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南沙分局签订《广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