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规定建筑企业给民工办保险才能施工
信息来源: 中国工程建设网 信息提供日期:2007-10-24 浏览:1507
为强力推进建筑行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芜湖市政府日前出台规定:凡10月1日后开标建设的工程项目,均应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
芜湖市要求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工伤保险费一次性支付凭据和经办机构出具的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参保证明,否则,不予发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为保证这一工程有具体实施标准,芜湖市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将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在工程项目开工前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按工程总造价的1.2‰比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按工程总造价的0.6‰比例的标准,一次性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用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列入工程项目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