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经济日报 信息提供日期:2007-10-26 浏览:1515
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司长王素卿介绍,按照建筑法和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建设部完善了对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资质和个人执业资格的管理制度。自2005年以来,起草和修订完成了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建设监理、招标代理机构,以及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等企业及个人执业资质(资格)管理规定,下放了一部分企业资质审批权限,规范了审批行为,提高了审批效率。
为适应发展和改革的需要,建设部还完成了相关企业资质标准的修订;完善有关法规,建立了统一的内外资企业资质管理体系;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建筑法执法检查中反映出的问题,启动了建筑法的修订工作。
建设部将继续完善企业和个人资质管理制度,按照已经出台的企业和个人资质管理规定,尽快出台相应实施办法和配套标准;加快电子政务建设,逐步实现各类企业资质网上申报,计算机辅助资质审查;对已明确的审批权限,分解审核指标,完善审核标准,落实审核责任,加强层级监督,加大对资质申报中弄虚作假行为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