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海峡都市报 信息提供日期:2007-10-26 浏览:1709
据了解,福州将对违法建设实行零赔偿,对已发生的违法建设要全面调查摸底,分门别类地理清。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拟用45天分三个阶段整顿违法建设:10月25日至11月5日为调查摸底阶段,11月7日至11月15日为履行行政程序阶段;11月16日至12月10日为组织强制拆除阶段。其中国庆期间抢建的违法建设要在本月底前强制拆除。
闽江两岸防洪堤管理范围内的建筑物、吹砂造地、垃圾堆积地等未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都是必须依法取缔的对象。水利部门将从现在起至11月底,加强对闽江南港河道违法采砂的打击工作,10月底前至少还要组织3次大规模的联合执法。
在湿地保护方面,市政府将组织联合执法队进行拉网式巡查,对在湿地上非法进行项目建设的,特别是对乱挖乱采河砂、破坏湿地的行为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予以打击,并责令限期恢复湿地的生态功能。
据悉,从本月起至明年上半年,福州市政府还将组织开展闽江下游流域河道、防洪设施、岸线、湿地、生态保护联合执法专项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