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1月1日起民用建筑不节能不验收
信息来源: 中国建筑业协会 信息提供日期:2007-11-02 浏览:1561
从11月1日起,本市民用建筑不节能不验收。从市建委获悉,北京建筑工程使用新型墙体材料达100%。
据介绍,根据相关要求,从2007年11月1日起,凡2005年9月1日后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民用建筑工程在竣工验收前,均要进行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并备案。民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节能工程进行专项验收,并对验收结果负责。
《节能工程专项验收报告》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墙体、幕墙、门窗、屋面、地面、采暖、通风与空调、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配电与照明、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建筑节能工程现场检验,采用新能源、新材料、新技术情况,及其他需说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