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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建设局开展建筑施工现场消防专项检查

信息来源: 广东建设信息网  信息提供日期:2007-12-14   浏览:1862

    2007年11月25日上午,位于顺德区龙江镇新华西村华西大道6 号一家具有限公司发生火灾,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的较大安全事故。今年入冬以来,由于天气干旱,雨水较少,风高物燥,建筑工地极易发生火灾,为吸取龙江“11.25”事故教训,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工作管理,切实消除火灾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佛山市顺德区建设局决定,即日起至12月29日在全区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工作专项检查

    据了解,本次检查的范围是在顺德区内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括室内装修工程和水电管道安装工程,重点检查建筑工人宿舍、厨房、仓库、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场所。

    顺德区建设局要求,除健全相关消防制度外,现场消防安全设施也必须到位。所有超过30米的建筑施工现场除了设有灭火器械以外,还必须配备好自救水源。木工间、机具间、油漆间等区域每25平方米应设1个灭火器,宿舍、仓库等区域每100平方米设2个灭火器。总面积超过1200平方米的大型临时设施,除备有消防专用的太平桶外,同时必须设有积水池、黄沙池等设施,并且周围不得堆放物料。

    据悉,本次检查将按照“先期自查自纠,后期督促整改”的原则,从12月7日至23日由各施工单位自查自纠为主;12月24日到29日,检查组将到各工地现场,对照第一阶段企业自查自纠资料进行逐项检查,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消防隐患以及在第一阶段发现隐患的整改情况。

    顺德区建设局强调,对第二阶段检查时施工现场仍存在消防隐患,以及不落实自查自纠工作,拒不整改火灾隐患,规章制度执行不严格的,将严格按照《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对违规企业和责任人员执行扣分。对检查中存在严重问题或不落实自查自纠工作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