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广东建设信息网 信息提供日期:2007-12-14 浏览:1429
东莞市建设局、市劳动局同时明确,2008年7月1日前为试点阶段,除市试点外,各镇(街)要在辖区内相应建立1至2个建筑工人工资手册管理的试点工地,指导和促进管理规定的实施。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切实执行管理规定要求,按期对建筑施工工地一线施工作业的建筑工人实行工资手册管理。对于逾期仍未对建筑施工工地一线施工作业的建筑工人实行工资手册管理、造成不良影响的,市建设局、市劳动局将严格按照规定对企业进行处理。
根据《规定》,建筑工人工资手册将由建设部门统一印制,由建筑施工工地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统一向工程所在镇街城建部门申领,免费发放建筑工人使用。工资手册实行以工程项目和建筑工人为基本单位的管理方式,每人每项目发放一册。
在具体执行时,由施工用工企业落实班组负责人为班组工人登记手册中要求登记的各项内容,记录工人的工作内容、劳动计酬和薪酬支付等情况,并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指定用工负责人对项目工人手册记录的情况进行核查。工资手册中还附有劳动合同文本,供施工用工企业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时参照使用。
据了解,施工总承包企业对项目建筑工人领取工资手册情况逐一登记后,建立台账管理,将工资手册发放明细表及增减变动情况,定期报工程所在镇街城建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