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中国建筑劳务网 信息提供日期:2007-12-26 浏览:1390
在北京大学日前举行的“第五届中国经济展望论坛”上,刘从龙分析说,对于想回农村的农民工,要以农村为主考虑其保障问题,而想留在城市的农民工则要在城市范围内考虑其保障问题。
刘从龙解释,对于在城市里长期就业、稳定就业、劳动关系比较稳定的农民工,就按照城镇企业职工标准来实行。不过根据城市要求是按照平均工资单位交20%,个人交8%,考虑到这些人还没有达到平均工资,如果让他按平均工资缴纳8%的话,生活就会受到影响。为此,现在对于农民工养老保险就设想建立一个以个人账户为主的制度,个人缴费记在个人名下,单位给他缴费一大部分记在他个人名下。这样在农民工转移走时,把单位缴费的那一部分也要让他带走,这解决了农民工流动性的问题。“当然具体的办法还没有出来,是这么一个大概的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