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 信息提供日期:2007-12-28 浏览:1138
《城乡规划法》将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记者昨日从建设部召开的全国贯彻《城乡规划法》电视电话会议获悉,为增加规划的透明度,城乡规划经批准后,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予以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查阅已公布的城乡规划。
《城乡规划法》对违规建设作出了明确的处罚界定,对试图以违规建设骗取赔偿款的行为进行打击。该法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将责令停止建设,并限期整改。对于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来消除对规划的影响的,将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来消除影响的,将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将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