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广东建设信息网 信息提供日期:2008-01-14 浏览:1417
珠海市建设局要求,设计单位在施工图文件中应明确新墙材防裂、防渗漏的技术构造措施,重点对建筑外墙及厕浴间进行防水设计,明确防水具 体做法,提供满足建设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的设计文件。
施工图审查单位应加强新墙材砌体工程防水的设计审查,对达不到深度要求的设计文件不予通过审查。
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以及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和监理,不得擅自变更设计和降低设计标准,严格控制砌体工程质量。
设计和施工必须选用经市建设局确认合格的新型墙体材料,未经确认合格的新型墙体材料一律不得进入本市建筑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