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南京日报 信息提供日期:2008-01-22 浏览:1832
【事件回放】四川籍农民工讨薪不成手被砍断
在昨天的会议上,市清欠办主要负责人首先通报了事件始末。
该工程位于南京溧水县永阳镇卧龙湖风景区,总承包单位为中建五局江苏分公司,劳务分包单位为苏州良友劳动服务公司。该工程于2007年10月16日开工,12月28日在市建工局合同备案,中建五局承建其中的16幢,目前工程正在进行主体施工。
今年1月15日下午,因连日雨雪天气,部分工地暂停施工,少数民工要求中建五局提前支付工资,双方为此发生纠纷,中建五局雇佣人员李大勇(男,溧阳人)将民工王超(男,37岁,四川人)的左手砍断。
【应急善后】伤者就医、通缉凶手、稳定民工情绪
1月15日农民工被砍事件发生后,溧水县委县政府责成县稳定办牵头,会同县清欠办、信访局、永阳镇等部门及建设单位、中建五局、民工代表等召开紧急会议,要求中建五局对被砍民工尽最大努力进行治疗;要求建设单位和中建五局在1月18日前拿出切实可行的民工工资兑付方案,确保在1月25日前将民工工资兑付到位。同时有关部门对工地民工进行安抚,保证民工情绪稳定。
当日下午17时,伤者在南京四五四医院接受了断肢接植手术。警方也查明凶手立即展开通缉抓捕工作。
【原因调查】中建五局难辞其咎
1月17日上午,市建委、建工、劳动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到溧水会同当地部门展开调查,并查明原因。
调查组了解到,中建五局按700元/月发放民工工资,在年底结算时,与劳务分包单位苏州良友劳务公司就工程质量问题产生分歧,致使工程质量迟迟不能核定,导致民工工资无法按时发放,引发被砍事件的发生。
随后调查组责成中建五局江苏分公司在1月20日之前将涉及2000农民工的1000万工资款到账,并在1月25日之前将工资发放到位,并尽快帮助农民工安全回家。
【最新进展】319万元民工工资已经发放
在昨天的会议上,溧水县清欠办负责人通报:中建五局的1000万元民工工资款已经到账。他们派出代表正在现场按照班组向农民工兑付工资。目前已经有319万元工资兑付。另一方面面对火车票难买的情况,中建五局正组织车辆,将拿到工资的农民工送回家。
南京市公安局负责同志通报,市局已经责成溧水县公安局不惜一切代价尽快抓捕到凶手。
【处理决定】中建五局被逐出南京建筑市场
南京市建工局局长贾德裕通报了对事件责任单位中建五局的处理决定。他表示,中建五局雇佣人员砍伤讨薪民工事件,在全社会造成了恶劣影响,扰乱了我市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良好秩序,因此将被驱逐出南京建筑市场。
副市长陆冰指出,各部门和建设单位要从此次事件中吸取教训,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每位在南京打工的农民工兄弟拿到工资,安心回家过年。为此,要在全市范围内对所有工地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要确保各建设单位农民工工资专项资金的及时拨付,并且确保发生突发事件后处置工作及时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