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在新建设工程中实行“六分开”
信息来源: 中国工程建设网 信息提供日期:2008-03-10 浏览:3017
安徽省合肥市提出实施“大发展、大建设、大环境”战略,为加快“大建设”步伐,从体制机制制度上加强对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2007年以来,合肥市对新的建设工程管理实行规划、设计、立项、招标、投资、施工“六分开”制度。
该市实行的“六分开”制度,即由市规划局负责建设规划,提高“大建设”的科学性;由市建委综合设计,促进“大建设”方案优化;由市发改委把关立项,确保“大建设”依法合规进行;由市招标投标中心统一组织招投标,实行“有效最低价中标”制度;由市建设投资公司统一融资,核拨资金,监管资金,保证“大建设”的有效投入;由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同时,进一步明确各单位的责任,并加强责任追究力度,由市纪委、监察局会同市委组织部研究制定了《合肥市“十一五”大建设期间政府投资项目责任追究办法》。针对工程建设中易出现问题的环节,从立项审批、项目规划、征地拆迁、工程招投标、材料采购、资金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把可能出现的问题都纳入责任追究的内容。一旦发生问题,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纪律责任。“大建设”开展以来,该市查处建设领域违法违纪案件48件,处分53人。
据统计,自2007年以来,该市共完成建设投入224亿元,安排新建扩建道路211条、桥梁90座,建成通车道路147条、桥梁51座,通过在建设项目管理中实行“六分开”新制度,“大建设”以来已竣工的建设项目节约资金14.25亿元,节约率达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