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形建筑市场成立十周年成绩斐然
信息来源: 深圳特区报 信息提供日期:2008-05-19 浏览:1909
1981年,深圳市在全国率先将招标投标机制引入建设工程领域。1993年,深圳市又颁布实施了全国第一部地方性招标投标法规《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标志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基本制度的建立。1998年,作为全国较早成立的有形建筑市场,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正式运行,初步实现了建设工程的集中交易。
招投标改革结硕果 “阳光”工程耀鹏城
在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成立十周年之际,回顾十载春秋,硕果累累,成绩骄人。
十年来,交易中心以改革促发展,以创新促提高,在社会上树立了高效、廉洁、优质服务的形象。目前该中心已建成一个专业门类齐全、评标设施先进、内部管理规范、达到全国一流水平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平台;已建成我市成立时间最长、成交量最大、成效最明显、影响面最广、社会最关注的一个要素市场;在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功能、规范有形建筑市场运行、遏制工程承发包中的腐败行为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全国有形建筑市场建设和发展提供了许多宝贵经验;已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直接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有效结合点。
建立了覆盖建设工程全过程的综合交易平台
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是市建设局下属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998年5月正式成立以来,积极延伸服务领域,不断拓展服务功能。目前,在原有的施工、监理招投标基础上,与建设工程相关的各类招标项目都进场交易,形成了集建设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与劳务分包、勘察、设计、建材与设备采购、咨询服务、项目代建、地质灾害防治与工程拆除、BT、BOT招标等功能齐全的综合性交易平台。
十年间,全市进场交易的政府投资和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累计达11461项,交易金额高达2080亿元。通过进场交易,累计节省政府投资和国有资金超过300亿元。
工程项目交易从施工、监理招标起步,逐步向其他类工程项目招标延伸。特别在2005年以后,进入中心交易的勘察、设计、货物采购等招标项目从无到有,迅速增加。截至2007年底,共完成此类项目招标736项,中标价总计达61.6亿元。其中2007年完成359项,中标金额达43.84亿元,分别比上年大幅增长55.4%和265.3%。
创新招标投标管理手段树立了一流品牌
十年来,我市的招标投标改革经历了三次重大的阶段性跨越,实现了三次重大的制度创新。交易中心作为招标投标活动的重要场所,不断地实践我市招标投标改革创新成果,建立了完善的服务和监管体系,构建了招标投标的“阳光作业”机制。
——实行封闭评标制度。启用全封闭的评标系统、“背靠背”的答辩系统和跨天评标基地,采用了电脑抽取评标专家和专家指纹签到系统。
——实行建设工程担保保函统一管理制度。完善了投标保证金代管程序,实行了对工程担保公司承保能力的考核,有效遏制了虚假保函,规范了工程担保市场。
——确立了“公平、公正、规范、服务”的新理念,以健全的管理制度,优质的服务工作,保证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和公正。积极开展规范招标投标工作专项活动,对招标投标程序、招标文件范本、评标方法等三个方面进行全面规范和细化,确保招投标工作的严谨和严密。
——实现了从单纯提供服务向“服务与监管并重,寓监管于服务之中”的转变。建立开标会、评标会“监督告知”机制,健全了评标专家告知制度;提出了招标文件由“第三方机构审查、主管部门备案”的制度;完善了资格后审操作程序和办法;改革评标管理模式,建立总监控室与各评标室的对讲联络监控系统,实行“集中监控、流动巡查”;推进了施工评标方法和招标文件范本的完善;制定了货物采购的招标文件范本,创新应用了货物采购类评标方法,推广“性价比评标法”。
——加强评标专家库建设,建立了资深专家库和应急专家库。2007年底吸收了近百名经验丰富的高水平香港专家进入专家库,实现了与珠三角乃至全省主要城市的专家资源共享。
——建立和完善了差额现金履约担保管理模式。对低于中标警戒线或明显低于成本中标的投标人,经评标委员会劝而不退的实行现金履约担保,有效遏制了价格恶性竞争和中标价持续走低现象。
——加强了信息化建设在招投标工作中的应用。研究开发了商务标自动评审系统,推行招投标“分阶段限时投诉”的处理办法,建立网上投诉处理平台,提高招标投标活动的质量和效率。商务标全自动评审和分阶段网上投诉处理平台建设工作已基本完成,在国内尚属首创。
——处处体现“以人为本”,努力提高工作效率。按照“阳光作业,规范管理,优质服务,品牌一流”的要求,不断加强办事窗口建设,整合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程序,规范服务行为,提升优质服务水平。目前交易中心招标投标周期由原来两个月缩短到目前25天左右,采用简易招标方式的不到10天,极大地提高了招投标工作效率。
积极创新和改革实现新的跨越
站在新的起跑线上,交易中心将进一步解放思想,不断完善功能,认真履行职 责,积极创新和改革,努力实现新的跨越和发展,进一步发挥“三个一”作用,即:工程交易活动的一个法定载体、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的一个重要平台、建设领域防腐保廉的一道坚固防线。
一、坚持建设工程的集中交易原则,积极拓展有形建筑市场的广度和深度,充分发挥有形建筑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有形建筑市场是建设管理不可缺少的一环,交易中心作为有形建筑市场载体,将努力树立建设工程全寿命周期管理新概念,从进场交易的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工程施工等招标工程出发,研究建设工程全寿命周期各阶段招标投标规律,继续拓展涵盖工程建设全过程的交易范围,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延伸有形建筑市场的广度。不断拓展有形建筑市场的深度,加强招标工程的后续监管,包括质量、安全的监管和市场行为的监管,实现有形市场和施工现场的“两场”联动,保证招标投标成果的落实,确保工程建设投资的有效使用。
二、加强招标投标政策的研究,改革和创新招标投标监管手段,积极发挥作为一线部门的管理作用。
全面系统地研究国际招标投标的机制与方法,积极探索与先进建设项目管理模式相配套的招标投标方式,包括国际上针对BT、BOT等项目招标采用较多的招募、谈判、议标等非传统类招标方式。深化招投标改革,深入研究“客观内容机评,主观内容人评”以及杜绝围标、串标的有效途径和办法;从交易程序、工作流程、评标方法等方面着手,加强交易环节管理,规范招标投标行为,不断提升评标工作的效率与公正。
三、不断完善招标投标运作机制,确保为社会提供优质的建筑产品,促进建筑行业健康、和谐发展。
坚持合理低价中标的方向,确保“三公”和“择优”的统一,引导企业理性投标报价,遏制恶性价格竞争,保证施工企业合理的利润空间,为社会提供优质的建筑产品;深入推进工程担保制度,通过责任机制和风险控制手段,提高企业自我监督及风险管理的能力,规范合同双方的支付和履约行为;不断完善建筑市场诚信系统,创新投诉处理办法,健全分时段分类处理投诉的机制,将投诉处理和招标投标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严格执行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制度,增强建筑市场主体自我约束能力,建立守信用、讲信誉、重信义的市场行为规范,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和谐发展。
四、建立以专家管理专家的机制,加强评标专家管理和考核,提高评标工作质量,确保“公平、公正”。
建立健全专家分层次分类别管理机制,满足不同工程项目的评标要求。充分发挥资深专家作用,完善资深专家监督制度,建立评标现场巡查管理制度和评标报告抽查制度;健全招标人、投标人对评标结论的反馈机制;建立全程评标监控机制,完善对评标过程的集中、远程监控系统,及时纠正评标专家的不当行为;完善评标专家的长期培训制度,健全专家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定期“冻结”和清理不合格专家,确保评标工作“公平、公正”。
五、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实现招标投标工作的网络化、信息化和自动化,不断提升交易工作质量和效率。
构建专用招投标电子商务平台,使招投标过程中的各方主体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连接起来形成覆盖招投标交易全过程的功能完备、程序严密、操作安全的网上交易系统。充分应用商务标自动评审系统,最大程度的减少评标过程中的人为主观因素,增加评标工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改革现行信息反馈机制,建设网络互动平台和网上监控系统,建立招标投标评价反馈信息通道,实现评价反馈信息与招标投标活动的联动,建设高质量、高效率的交易平台。
六、加强内部队伍建设,确保廉洁高效。
积极主动接受市纪委、市监察局的指导和监督,认真履行职责,正确把握监督与服务的分寸,做到工作到位但不越位,决不干预和插手任何招投标活动。进一步完善考评和监督制度,构筑廉洁反腐防线,打造一支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队伍,确保“阳光工程、阳光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