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为防扬尘建筑工地管理出新规
信息来源: 城市规划网 信息提供日期:2008-06-03 浏览:1214
遇有4级以上大风,建筑工地应停止土方施工和拆迁工程,最大限度地降低扬尘。临沂市文明城市创建办公室日前下发通知,对文明城创建过程中的建设工地做出要求。
通知要求,城区内所有建筑工地要实行围挡封闭施工,围挡高度不低于2.2米,其中主干道及中心地区工地的围墙高度不低于2.5米。围墙要求坚固、稳定、整洁、美观、规范,沿工地四周采用彩绘等形式进行美化,内容要充分反映社会公益性和企业文化的特点,用语要规范标准,公益广告的比例要大于20%。
同时,建筑工地、迁移工地在施工期间,应全面落实各项防尘措施,并设专人负责工地扬尘管理工作。渣土要在拆除施工完成后3日内清运完毕。遇有4级以上大风,应停止土方施工和拆迁工程,并做好遮掩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扬尘。
此外,工地的道路、材料堆放场地及出入口路面要进行硬化处理,工地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含沉沙井、排水沟),做到场内平整干净、沟池成网、排水通畅、无积水、污水不得外溢,以保持周边环境整洁。